作者singghenshin (日日行施)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请益] 嘉信联名帐户赠与税等问题
时间Tue Aug 1 23:41:25 2023
请问一下
如果我想要跟妈妈合办嘉信联名帐户。
如果以我为主,妈妈汇款30万美金进入联名帐户的话。
我要付赠与税吗?
上网查询赠与税资讯:
(一)免税额:每年244万元。
(二)课税级距金额:
1、赠与净额2,500万元以下者,课徵10%。
2、超过2,500万元至5,000万元者,课徵250万元,加超过2,500万元部分之15%。
3、超过5,000万元者,课徵625万元,加超过5,000万元部分之20%。
另一个问题是,
如果几年後妈妈往生後,我是可以动用这30万美金汇回我台湾的帐户吗?
会被课遗产税吗
或者我直接递交死亡证明给美国嘉信,美国的遗产税不知要怎麽算啊?
还是已经是联名户了,我就直接继承了?
搞不太清楚,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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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emo33: 税务问题要找有牌的专家阿,这边任谁回的你敢信? 08/01 23:51
2F:推 techih: 谁知道你是汇款到联名户呢 这样懂了吗 08/01 23:53
3F:推 aiueokaki: 之前有听说联名户汇回来也要联名户。不确定真实情况 08/02 00:12
4F:→ babylon297: 从嘉信联名转到嘉信个人,或ACH到其他券商个人户,然 08/02 08:23
5F:→ babylon297: 後再汇回来? 08/02 08:23
6F:→ babylon297: 我就是为此问题在犹豫用不到的TDA个人户还要不要转到 08/02 08:24
7F:→ babylon297: 嘉信还是直接关掉呢 08/02 08:24
8F:推 boombastick: 我跟二楼想法一样,你妈汇款到国外去,台湾政府哪知 08/02 09:32
9F:→ boombastick: 道对面收款的是谁?只要汇出去没有踩到洗钱防制法, 08/02 09:32
10F:→ boombastick: 是不是赠与国税局不知道的,连海外收入都要自己申报 08/02 09:32
11F:→ boombastick: 了,就是因为他掌握不到才要民众发自良心申报。 08/02 09:32
12F:→ cityport: 每次问这种..晚点会有爱台魔人来指责你 08/02 09:55
13F:→ cityport: 不想被查到..你妈买汇票..抬头开嘉信..直接存进你的帐户 08/02 09:57
14F:→ cityport: 你妈离世前签好嘉信空白支票..你填上金额存自己嘉信帐户 08/02 09:58
15F:→ cityport: 支票是很好用的东西 08/02 10:00
16F:推 goldenbee: 建议爬一下文罗,有些问题之前都有文章讨论过了 08/02 10:38
17F:推 goldenbee: 或是打嘉信中文客服问看看比较快又直接 08/02 10:41
18F:推 rstpiopxo: 出去不用证明 钱回来要申报 最好是透过ach从联名转到个 08/02 11:19
19F:→ rstpiopxo: 人 再回个人台湾(届时申报一条 境外所得670万以内不 08/02 11:19
20F:→ rstpiopxo: 用课税(以户计),100万以上需要主动申报 08/02 11:19
21F:→ rstpiopxo: 相关的还是请专业协助 不然就是用卡慢慢领 .. 08/02 11:19
22F:→ agario: 也许版友想问的是税法上要怎麽课税,而不是实务上能不能 08/02 19:46
23F:→ agario: 逃税。这样最好还是问税法专家才能得到正确的分析 08/02 19:46
24F:→ cityport: 税还是要自己去弄懂,一堆会计师搞到最後还是被罚 08/02 21:47
25F:推 daze: 理论上,汇款入联名户,并不影响资金的所有权,没有赠与税。 08/03 10:16
26F:→ daze: 比如A、B开联名户,A汇40万美元进去,B汇10万美元进去,资金 08/03 10:16
27F:→ daze: 的所有权是不变的,仍是A有40万、B有10万。若B提款超过10万 08/03 10:18
28F:→ daze: ,则有可能发生赠与税的问题。或者当A汇款40万进去时,明示 08/03 10:19
29F:→ daze: 转移部份所有权给B,那也可能会发生赠与税的问题。 08/03 10:20
30F:→ daze: 理论如此,至於你准备的资料能否说服税务机关,那是另一层次 08/03 10:21
31F:→ daze: 的问题。 08/03 10:21
32F:推 daze: 另外,某些评论并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政府执法能力(的缺乏) 08/03 11:30
33F:→ daze: 。首先,评论者对於政府执法能力的评估,是基於充分的实务经 08/03 11:30
34F:→ daze: 验吗?还是只是随便讲讲? 08/03 11:30
35F:→ daze: 其次,也许政府不一定有能力大范围执法,但针对个案则未必。 08/03 11:31
36F:→ daze: 遗产问题,尤其当存在有其他继承人时,在有明显的利害关系下 08/03 11:31
37F:→ daze: ,可能有人会去强力推动这个个案。 08/03 11:32
38F:→ daze: 再者,也许政府目前没有充分的执法能力,但资产规划往往是长 08/03 11:32
39F:→ daze: 期延续的。若考虑十年或二十年後,现在看似OK的操作,日後未 08/03 11:33
40F:→ daze: 必经得起检视。 08/03 11:33
41F:推 daze: 回到原po。如果令堂的确没有赠与的意愿,那乾脆不要使用联 08/03 12:19
42F:→ daze: 名户,或许会更简单。如果其实有赠与的意愿,也许明示的分 08/03 12:19
43F:→ daze: 年度赠与也是一种选项。或在某些特殊状况下,明示的一次性 08/03 12:19
44F:→ daze: 赠与,或许反而比较没有困扰。 08/03 12:19
45F:推 cityport: 别误导,不能用台湾法令来解释美国的联名帐户 08/03 13:06
46F:→ cityport: 执法能力?台湾政府是能在美国执法欧,这麽看扁美国主权 08/03 13:08
48F:→ techih: 着的那一方 08/03 19:43
49F:→ cityport: 楼上说的就是李玟把房产留给妈妈姊姊的做法 08/03 20:14
50F:推 ptta: 如果您提供死亡证明给嘉信,需缴遗产税给美国政府 08/05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