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Tpeacecraft (集气是需要时间的...)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请益] 海外所得一问-有关损益相抵
时间Mon May 25 17:04:59 2020
请问一下各位先进
依「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及香港澳门来源所得
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申报及查核要点」第16点第3项规定
,海外财产交易损失仅得自同年度海外财产交易所得内扣除。
假设在三月初的时候卖出资产,实现亏损100万。
接着在三月底的时候买回资产,未实现获利100万。
如果没有在今年度卖出资产,实现获利资本利得100万
这只是打平损益的一百万,会不会算入将来获利资本利得呢?
将来可以用总损益跟对帐单,举证这部分只是打平没获利吗?
还是必须在今年度的帐面上实现资本利得去相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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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lex1973: 你都查到法规了, 你再读一下就会看到不能跨年抵的规定 05/25 17:08
2F:→ LTpeacecraft: 今年的大跌後卖出,之後买进再大涨,突然想到这样的 05/25 17:09
3F:→ LTpeacecraft: 问题 05/25 17:09
4F:→ snider: 盈亏互抵只能限定在同一个年度 05/25 18:33
5F:→ pttccbbs: 对,我的解读也是,所有买卖,都依当年度计算,未实现 05/26 07:52
6F:→ pttccbbs: 利益,没有卖出前,还不需要申报 05/26 07:52
7F:→ abyssa1: 实现才算 长期投资 年底建议实现获利更新成本 05/26 11:56
8F:→ abyssa1: 避免多年累积获利被当单年度所得扣税 05/26 11:56
9F:→ LTpeacecraft: 很感谢大家的帮忙,谢谢 05/26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