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lee (牛转乾坤)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用意外险来面对美国遗产税的可行性?
时间Thu Sep 14 00:39:58 2017
※ 引述《PHH (SnowCountry)》之铭言:
: 各位前辈好,小弟是投资新手,最近开始考虑要买美国ETF。
: (看了绿角的书,蛮认同他的想法)
: 当然,也看过因此有人提出用复委托,来避开美国遗产税的问题,
: 当然坏处是佣金费用较高。
我自己也是考虑遗产税的问题,
所以把部分资金从美国移回来台湾
意外险是意外险,
定期寿险是定期寿险,
有房贷、有家累,你是一家之主、主要的经济来源,
家中现金不足覆盖多年(假设五年好了)的房贷和生活支出
该买的保险就去买,
别把复委托的遗产税混着看,
这样你会把保险的意义完全扭曲,
税也没省到,却平白增加支出,
担心遗产税的问题,就直接做复委托,
你去谈谈,有很高的机会,压到千分之2或1.5,
绿角建议卖买ETF,绝对不是要你短进短出,
就算一年进出两、三次好了,那也就大约百分之一的成本,
如果你是打算要放长期,一买放十年,
千分之 1.5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50.117.241.17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Foreign_Inv/M.1505320800.A.464.html
1F:推 LTpeacecraft: 但依旧没明文依据肯定复委托可免美国遗产税,不是? 09/14 19:56
2F:推 PHH: 想请教实务上,复委托确定不会被美国课遗产税吗? 09/14 20:00
没人会给你绝对的答案,
但台湾人的风格一般就是少麻烦为主,
一但继承人出示继承文件,券商直接卖出,也没有什麽不法,
「因为这些股票,有些是在国内券商的名下,
由於国内券商向海外券商下单时,是用单一总帐户进行下单、
交割与结算,并非用投资人个人名义,因此买进的股票是以
国内券商的名义,保存於海外保管银行,在当地开设的集保帐户中,
并非登记在个别投资人的名下。」,上述说明请参考下面的连结
http://smartold.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59294
登记在券商名下 vs 登记在个人名下,哪个容易被美国政府课税 ?
3F:→ PHH: 小弟疑虑的是,倘若复委托未来有可能因美方政策因素,明确要 09/14 20:10
「未来」? 还没发生的政策,真的不用去预想
4F:→ PHH: 课遗产税。那当初为了遗产税而负担较高佣金的人不就得不偿失 09/14 20:11
5F:→ PHH: 不如,先利用美国券商这种低佣金的工具,再搭配保险防范"万一 09/14 20:12
6F:→ PHH: "发生的猝死风险。似乎好像比较理性? 09/14 20:13
你想得这麽多,
如果继承发生状况时,继承人要请美国的律师或会计师跟美国券商要钱时,
请美国会计师和律师费要不要顺便算进来呢 ?
7F:→ PHH: 另外,小弟也有个想法,就是投资工具会一直进步。十几年前的 09/14 20:14
8F:→ PHH: 人应该也无法想像可以如此方便的使用美国券商这种工具。 09/14 20:15
9F:→ PHH: 所以,也许....10年过後,又有新的工具或法规。 09/14 20:15
这10年内你好好研究,让自己的帐户金额变大,比较实际
比不断的一直去想未来10年後的法规会变得对你多不利,
要实际多了,是不是?
10F:→ PHH: 例如:台湾也变成高遗产税率?或复委托确定要被美方课遗产税 09/14 20:17
11F:→ PHH: 当然,也有可能复委托因为竞争激烈而降低佣金 09/14 20:19
12F:→ PHH: 到那时候,再转而使用新的更好的投资工具,也无不可 09/14 20:19
13F:→ PHH: 私心总觉得,为了一个仍未明文确定且未来仍有风险被课税的 09/14 20:20
14F:→ PHH: 投资工具 09/14 20:21
15F:→ PHH: 却因此而负担较高额得佣金,有些奇怪 09/14 20:22
你在美国券商开户,发生继承状况,
「一定」是用美国那边规定
你在台湾用复委托时,发生继承,
「不一定」用美国的规定,「很可能」是用台湾这边习惯的方式处理,
这两个的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
16F:推 PHH: 还请各位先进指正了,谢谢 09/14 20:23
实务上,国内复委和国外券商都开也没有什麽问题,
找些没有最低金额券商去开就好
※ 编辑: flylee (220.132.106.21), 09/14/2017 21: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