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ho (勿求全,亦勿自弃。)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请教有关海外券商的遗产问题
时间Thu Apr 20 17:35:35 2017
台湾的遗产税,有1200万扣除额,配偶还有将近500万扣除额,加起来算是两千万好了。
我认为,如果您的总资产在2000万以下,没有融资需求:
首选: 台湾复委托,买 香港或是英国 ETF。 (没有遗产税/股息税问题)
次选: 台湾复委托,买 美国 ETF。 (大概没有遗产税问题,股息税很有问题)
如果总资产在300万至2000万之间,有融资需求:
首选: 使用 Interactive Brokers,加上配偶及一位受托人作为 Account controller。
这个选项我要特别说明一下:这是我目前采用的避险方法。
Interactive Brokers 是一家非常特殊的券商,
他允许帐户持有人 (Account holder) 指定其他自然人作为帐户控制人 (controller)。
帐户控制人除了不能把帐户结清关闭之外,其他权限几乎都有。
简言之,他可以把投资组合的股票完全卖出,然後把钱汇回帐户持有人的银行帐户。
整个过程不需要帐户持有人介入,电话也是打来给帐户控制人确认,我有亲自实验过。
(我请爱妻用她的身分与密码登入我的帐户,卖出股票,发起汇款请求,都没问题)
如果你怕夫妻一起在意外事故丧生,请找信得过的律师做 Account controller。
如果总资产大於2000万:
首选: 在香港成立公司,透过公司持有海外股票,最好避开美国ETF。
次选: 使用IB,配偶及受托人做帐户控制者,再加上一个香港银行帐户。
次次选: 台湾复委托。
这我也要说明一下:我未来会采取这个方法。
假定你的复委托帐户总资产有4000万,过世时你的继承人至少要缴200万的税。
请注意,税要先缴资产才能变现,不然帐户一定是冻结状态,谁也不能动的。
所以如果真的这麽有钱,不建议全部放在复委托,太贵了。
有个方法有可能可以避开台湾的部分遗产税。
假设你一共汇了2000万到海外,过世时资产增值到4000万,怎麽办?
你可以把2000万汇回国内,投资不赚钱是不犯法的。这部分做遗产继承。
剩下的两千万留在海外,所以你需要一个海外银行户头。香港很方便。
如果您还是觉得这些做法感觉就游走法律边缘,请考虑直接在香港成立公司。
以股份方式持有你的家族公司,再用公司的名义开户购买在英国上市的爱尔兰ETF。
我认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香港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帮人处理这些事情。
台湾的部分还是要注意,汇出去多少钱至少要汇回相当的比例,国税局不是傻子。
我有问过一间事务所,他开给我的费用是每年约七万台币。
我觉得,如果你总资产超过百万美金,这份保险应该要买。
※ 引述《maho (勿求全,亦勿自弃。)》之铭言:
: 推 iverboy: 美国为何不抓股利30%海外税金,因为他看到的是35%遗产税 04/20 12:55
: → iverboy: 说不定还有家属是不知道怎麽处理,100%被吃掉都有可能 04/20 12:56
: → iverboy: 至於复委托,我认为和基金用一样的方式继承,10%遗产税 04/20 12:56
: → iverboy: 有妻小要照顾的,真的要想清楚,不要身故後,妻小从天堂 04/20 12:57
: → iverboy: 掉到地狱... 04/20 12:57
没错,这绝对是必要的。
: 推 Berkshire: 说告诉家人帐密、身故後家人操作汇回的,小额可以这样 04/20 13:55
: → Berkshire: 金额稍微大一点,大概十万美金以上、或是要清空帐户时 04/20 13:55
: → Berkshire: 有非常大的机会海外券商会来电跟本人确认的... 04/20 13:56
: → Berkshire: 前面就有人说过,死人是没办法接电话的 04/20 13:57
: → Berkshire: 会想到遗产税问题的,资产都有一定规模,不能这样搞 04/20 13:57
: → Berkshire: 就算是死後操作,复委托都简单的多。全部卖出就好。 04/20 13:59
: → Berkshire: 买出之後,资金回到本人的交割户,就属於国内财产。 04/20 14:00
: → Berkshire: 依照中华民国法令继承即可,跟山姆大叔就没关系了 04/20 14:00
: → Berkshire: 一下子把某A帐户清空全转到某B帐户,金额大当然要问啊 04/20 14:26
: → Berkshire: 是盗转?洗钱?还是什麽其他原因? 04/20 14:26
: → Berkshire: 超过一定金额,搞不好内部稽核就有规定一定要确认了... 04/20 14:27
: → Berkshire: 几十万、上百万美金资产的移转,券商会问都不问? 04/20 14:28
: → Berkshire: 然後对个人而言,一辈子的积蓄跟资产,要赌这个? 04/20 14:29
没错,你给券商的叫做 请求 Request,他要拒绝,你没办法。
你给银行的才叫 指令 Instruction,一般来说他们是不能拒绝的。
之前坏食物大大就有说过这个概念。
: → cchaha: 如果用联名帐户呢? 04/20 16:03
联名帐户的税务问题比您想像种复杂许多,不建议外国人开立联名帐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66.180.18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Foreign_Inv/M.1492680938.A.5DC.html
1F:推 scott2009: 朋友下500买宏利投资型保单,大树柜台说有可能是诈骗 04/20 17:47
2F:→ scott2009: 拖了两天才汇款,银行没有这麽乖 04/20 17:47
3F:推 lantimes: 哇喔 有肉身实验过 太感谢了 我就是用IB的 立马来研究 04/20 17:53
4F:→ Berkshire: 即便是银行,一样有可能为了要查证先联络本人後汇款 04/20 17:54
5F:→ Berkshire: 我自己就有被问过,较大笔的金额汇进後没多久就汇出 04/20 17:56
6F:→ Berkshire: 银行就写email请我打个电话跟他们确认了 (美国的银行) 04/20 17:56
7F:推 ast2: 请问超过2000万为什麽不继续使用方法以及帐户控制者?和在香 04/20 18:09
8F:→ ast2: 港开公司差别在哪里 04/20 18:09
9F:→ ast2: 另外加开香港银行帐户和加开美国银行帐户差在哪里 嘉信理财 04/20 18:11
10F:→ ast2: 券商开户成功後他其实也是一个银行帐户 04/20 18:11
11F:推 chired: 请问可以买英国ETF的复委托有哪些? 04/20 18:14
12F:推 SweetLee: 请问IB设了帐户控制人後 帐户持有人也可以任意控制帐户 04/20 18:43
13F:→ SweetLee: 吗? 04/20 18:43
14F:推 Basabe: 2000万汇回国内要分批汇 04/20 18:47
15F:→ Basabe: 不然金流提不出来 超过670万的部分一样有最低税负 04/20 18:48
16F:→ Basabe: 打错 不是分批 是分年 单年超过部分税率20% 04/20 18:48
17F:→ Basabe: 其实我个人是觉得4000万缴200万遗产税(5%)也不多吧 04/20 18:49
18F:推 Yuwuen: 推推 04/20 18:53
19F:推 killwhite: 现在crs以後不能这麽玩了 04/20 19:04
20F:推 iverboy: 推一个 04/20 19:53
21F:→ ast2: 什麽是crs 04/20 20:47
22F:推 ruve: 台湾要跟其他国家签税务交换协定我认为不可能,根本没有心 04/20 22:32
23F:推 ruve: 而且这个协定签下去,最伤的是全国逃漏税最多的中小型家族企 04/20 22:44
24F:→ ruve: 业,这些企业主跟某些会计师及立委都有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 04/20 22:45
25F:推 Basabe: 就已经跟好几个国家签了 是有什麽不可能 04/20 22:54
26F:→ Basabe: 还没定案的是台美之间的 04/20 22:55
27F:推 ast2: 美台为何一直没有签 这麽多年了 韩日都有 30%股利税蛮重的 04/20 22:57
28F:→ alex1973: CRS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04/20 23:55
29F:推 killwhite: 中国今年初 明年就香港了 台湾最好是都不要签看看 04/21 00:08
30F:推 avigale: 海外公司的话, 跟美国税务协定低於15%可以直接持有美股. 04/21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