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一期一会)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请问复委托 今年赚7百万 未平仓 会课税吗?
时间Thu Nov 24 13:53:17 2016
1F:→ flypenguin: 这里面有个很有趣的问题,以台湾人来讲,外汇算是投资 11/24 01:29
2F:→ flypenguin: 在美元换回台币前,到底要算未实现还是已实现损益 11/24 01:29
3F:推 techlife: 不是很懂楼上的问题 是指资本利得/股利部分还是汇差部分 11/24 10:44
4F:→ techlife: 都是以当年度有没有发生该所得事实来区分[未]或是[已]啊 11/24 10:45
因为美元不是本国货币。
假设有一个counterparty愿意提供各种非标准交易。
某天,直接用台币三百万交换500股SPY(不经换汇步骤)
第二个月,用500股SPY交换两个月後到期的美国零息公债(到期给付十一万美元)
第三个月,用美国零息公债交换实体黄金三公斤。
隔年,用实体黄金三公斤交换台币三百六十万元。
这样交换之下,只有在最後换回台币时,应申报六十万所得。
但如果第二个月时不换公债,改成换美元
这时应该按当时的美元汇率申报资本利得?
美元在并非我国货币的状况下,有何特殊地位?
为何只要换成美元就需要申报资本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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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eulach éü,Sicé dozzote dar carsarr factina.
Farer dozzoth,R'a sotle nilora rÿal dar üaiponéra.
Frybarec éü, gereulach éü,Farh a lomi zacsantto loréïl.
(星たちよ──汝の命短き眷族の望みを闻くがよい。
我らの望みヽそれは──汝の本降ちゆくを看取ること。
帝国よヽ星たちよ──我らヽともに永远を抱か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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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9.205.14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Foreign_Inv/M.1479966812.A.836.html
※ 编辑: daze (114.40.31.212), 11/24/2016 18:22:59
5F:→ techlife: 上面例子是资本利得 下面例子还没产生外汇交易所得吧? 11/24 21:19
6F:推 techlife: 不见得是百分之百对的 可以多讨论 有疑虑的我再问国税局 11/24 22:28
7F:推 Hecc: 所得是在交易的当下认列 还是换汇回来之後? 11/25 01:15
8F:推 techlife: 下面例子依照国税局讲都是换回台币後依买卖价位差来算 11/25 10:55
9F:→ techlife: 台币换成美元本身怎麽会就发生资本利得? 11/25 10:56
10F:→ techlife: 到年底还是美元的话也没发生资本利得的事实啊 11/25 10:57
我觉得好像懂了一点...像这样?
1.将三百万TWD换成三千万ZWL
2.将三千万ZWL换成十万USD
3.隔天,ZWL贬值2倍。TWD:USD保持不变。
4.将十万USD换成六千万ZWL
=> "获利"三千万ZWL,应申报一百五十万TWD之收入。
5.将六千万ZWL换成三百万TWD
=> 根据调整後的ZWL成本,可申报一百五十万TWD财产交易损失
囧rz...
※ 编辑: daze (223.138.105.232), 11/25/2016 11:07:14
11F:推 techlife: 看起来只是把美元当成一种交易商品来课资本利得税? 11/25 11:03
12F:推 techlife: 4 5我是跟你感觉一样 但我看你上面的例子 我不是很确定 11/25 11:09
13F:→ techlife: 交换本身是不是也需要重置成本报当下的资本利得税 11/25 11:09
14F:→ daze: 另一个问题:如买股票选择权买权,到期时in the money被执行 11/25 11:26
15F:→ daze: 获利是已发生,或者等到卖出股票时才发生?我本来觉得是後者 11/25 11:29
16F:→ daze: ,但我看IB给出的损益表,却是以前者方式表示。 11/25 11:30
17F:推 techlife: 我是会当成已发生 因为换了个商品了 可以问问国税局 11/25 11:34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91546.aspx#.WDex4qF-Wf0
举例说明,张三为A公司员工,其依A公司所订之员工认股权办法取得认股权,并於100年5月18日以每股12元行使员工认股权,认购A公司股票20,000股,而A公司的股票当日依上述规定之时价为30元,张三另於100年6月10日以每股55元全数卖出该20,000股A公司股票,则依上开规定,张三应申报之所得如下:
一、认股权执行年度(100年),须申报执行权利日股票的时价超过认股价格差额的其他所得:
(30元-12元)×20,000股=360,000元
二、出售年度(100年)的有价证券交易所得:
(一)A公司如为上市、上柜或兴柜之公司,张三出售该标的股票之有价证券交易所得,目前停止课徵所得税。
(二)A公司如为未上市、未上柜或非属之兴柜公司,张三出售该标的股票,应依下列计算之金额并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计算基本税额:(55元-30元)×20,000股=500,000元
※ 编辑: daze (223.138.105.232), 11/25/2016 11:43:21
18F:推 techlife: 所以看起来手上商品换了就要重新计算成本跟认列所得这样 11/25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