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rmy (phecda)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请问大家是否担心自已海外投资的安全?
时间Tue Oct 11 15:33:35 2016
1F:推 levirrrrr: 基金不是个人,没有什麽遗产税的问题吧?以前复委托是10/10 07:34
2F:→ levirrrrr: 有点类似基金的形式,但现在看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10/10 07:34
3F:→ levirrrrr: 所以可以个人申请退税,也因此复委托要缴的税应该跟个10/10 07:34
4F:→ levirrrrr: 人开海外券商户都一样吧? 10/10 07:34
5F:推 hicoy: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架构改变的话券商应该要通知吧? 10/10 14:55
6F:→ hicoy: 这个影响很大耶10/10 14:55
7F:推 levirrrrr: 回楼上,我询问证券公司复委托部门是这样说的,但我个 10/10 16:11
8F:→ levirrrrr: 人复委托投资的股利还没到可以退税的情况,(因为我都买10/10 16:11
9F:→ levirrrrr: 不配息或没有预扣税的),可能之後有机会申请成功再上10/10 16:11
10F:→ levirrrrr: 来分享吧。 10/10 16:11
国内券商的海外复委托法律架构一直没有变。和基金一样,透券商或投信买进的股票或债
券,在法律型式上都是保管银行的资产,券商或投信是受托管理人。
现在之所以可以办退税,是因爲保管银行(例如花旗银行)在该受托保管的帐户下,另外
在系统中注记某些资产是某个投资人的(「分户」),并提供资料让投资人去办退税。
我个人是觉得这样未来反而有需要申报美国遗产税的风险,因爲你已经向 IRS 申报这些
是你个人持有的美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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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 ruve: 推 打从今年收到永丰复委托寄来的1042-S表,上面列着我的英 10/11 16:40
12F:→ ruve: 文名字就想到遗产的问题了,其实我觉得复委托就保持以前那样 10/11 16:41
13F:→ ruve: 不能退税也没关系啊,投资标的调整为少配息或不配息的就好 10/11 16:42
14F:→ ruve: 想要退就自己去开美国券商就好 10/11 16:43
15F:推 hicoy: 请问一下 是全部的投资人都注记吗? 还是有1042-S的? 10/11 16:54
16F:推 badfood: 申请分户(可能要钱)才会被注记 如果担心注记会有遗产税 10/11 17:22
17F:→ badfood: 问题 代表复委托仍然有缴纳美国遗产税义务 只是美国没在 10/11 17:23
18F:→ badfood: 抓/抓不到(券商和投资人一起逃税)实际情况是否如此不清楚 10/11 17:24
19F:→ jrmy: 如果复委托这样算逃税,那所有的基金投资人都是在逃税。我 10/11 17:42
20F:→ jrmy: 个人觉得这是税法实务上的灰色地带,不要自己去戳破比较好。 10/11 17:42
21F:推 LTpeacecraft: 总算懂了这券商这运作,十分感谢 10/12 07:32
22F:推 mynamename: 镁6万的免税 买的总金额 不要超过 超过就拿回 意外事 10/13 11:53
23F:→ mynamename: 故机率不大 癌症也不会马上死 还有时间取回 10/13 11:56
24F:→ jrmy: 意外死亡和心脏病都在十大死因内。 10/13 14:26
25F:→ artopll: 提一下 104年 意外死亡率大约 0.0003 10/15 10:10
26F:→ jrmy: 0.0003 好像是用活着的人做分母 10/15 15:02
27F:→ jrmy: 用所有死亡人数做分母,意外加心脏病应该有三分之一 10/15 15:03
28F:推 cchaha: 楼上可能搞错了 以103年资料占总死亡数约16.2% 10/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