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rmy (phecda)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请问大家是否担心自已海外投资的安全?
时间Sun Oct 9 21:09:16 2016
※ 引述《twryoko (back to September)》之铭言:
: 引述绿角的文章
: 为什麽复委托可以免美国遗产税?
: 最可能的原因是,业者直接帮你更改资产持有者姓名,然後没有跟美国税务主管单位通
报
: 这是帐户持有者过世後的继承转移。於是,就”免税”了。
: 这个做法,假如那一天美国金融主管单位查到的话,金融业者自己被罚钱就算了。最糟
的
: 是,许多以为复委托可以免美国遗产税的投资人,会赫然发现。复委托的核心就是”复
”
: 这个字。不仅会被课台湾当地的遗产税,也要课美国的遗产税。
: 1.不知道复委托可以免美国遗产税是否完全是合法?
: 2.复委托可以视为双重风险,因为要透过两个机构去买股票,不过倒闭造成损失的机会,
: 不知道哪个比较大,前面文章有提到台湾券商是用信托的方式,倒了之後投资人股票还在
: ,那美国券商投资人的股票也是采信托的方式吗?
: 复委托好处是美国那一个有问题的话,台湾这个机构会出面到美国争取该有的权益,
: 但是台湾券商有义务负美国券商倒闭全责吗?赔偿所有损失吗?
如果绿角关於复委托要缴美国遗产税的论点是对的,那麽国内所有投资美国股票基金和债
券基金的投资人都得要缴美国遗产税。
因爲两个法律架构是类似的:复委托是透过国内券商以信托方式投资美国股票;国外基金
是国内银行以信托方式投资注册在卢森堡的基金,再投资美国股票或债券。
台湾开放投资国外基金这麽多年了,有听过任何投资人因此缴纳美国遗产税?或世界任何
一国的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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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wryoko: 同意你的论点,也许太专注在海外券商,反而造成偏见 10/09 22:52
2F:推 levirrrrr: 基金不是个人,没有什麽遗产税的问题吧?以前复委托是 10/10 07:34
3F:→ levirrrrr: 有点类似基金的形式,但现在看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 10/10 07:34
4F:→ levirrrrr: 所以可以个人申请退税,也因此复委托要缴的税应该跟个 10/10 07:34
5F:→ levirrrrr: 人开海外券商户都一样吧? 10/10 07:34
6F:推 hicoy: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架构改变的话券商应该要通知吧? 10/10 14:55
7F:→ hicoy: 这个影响很大耶 10/10 14:55
8F:推 levirrrrr: 回楼上,我询问证券公司复委托部门是这样说的,但我个 10/10 16:11
9F:→ levirrrrr: 人复委托投资的股利还没到可以退税的情况,(因为我都买 10/10 16:11
10F:→ levirrrrr: 不配息或没有预扣税的),可能之後有机会申请成功再上 10/10 16:11
11F:→ levirrrrr: 来分享吧。 10/10 16:11
12F:推 chuliu: 我目前还是用TD主要原因是因为美国券商可以股利再投资 10/17 00:39
13F:→ chuliu: 如果复委托也可以的话我会考虑转回来不知可以吗 10/17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