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sos12 (N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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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马来西亚标准局规定 新工程须符合建筑物
时间Thu Jul 23 08:54:11 2015
1.原文连结:
http://house.cnyes.com/News/wd_house/Content/20150722125139229391810.htm
2.内容:
马来西亚东方网报导,大马标准局总监拿督法迪拉促请每个州属的地方政府,确保所有即
将落实的发展工程,必须根据该局规定的建筑物防震标准。
他指出,地方政府也必须检查其州属的现有建筑物,以确保这些建筑物,符合大马标准局
规定的建筑物防震标准。
他说:「对于已建好的建筑物,地方政府必须确保每一栋建筑物的拥有者,遵守防震标准
。」
他希望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前来与他会面,以监定建筑物的标准规格,因爲基于地球表面因
素,可能每个州属标准不同。
法迪拉向《马新社》指出,目前只有联邦政府及吉隆坡市政局,遵守建筑物防震标准。
他提醒道:「他们(没有遵守大马标准局制定的标准)没有看见(後果);对他们来说,
(地震)不可能发生,直至发生(兰瑙地震)爲止。所以现在,当地震发生了,我们必须
改善(标准)。」
6月5日,沙巴兰瑙发生里氏5.9级地震,政府需拨出5500万令吉作爲修复及重建倒塌建筑
物的费用,包括几所学校。
有监于此,法迪拉促请所有州属的地方政府,落实大马标准局的建筑物防震标准,向每个
即将兴建的建筑物发出「完工证」(CCC)。
「现有的标准确实已经足够了,但是没有人士(或机构)使用它;我们已制定(标准),
没人使用它,也就没意义。」
他说,相关机构及州政府不采用建筑物防震标准的原因是,没有强迫执行及必需支付额外
费用。
「这是心态问题,现在已是时候改变,尤其是地方政府及发展商需要爲各自工程支付(额
外)费用,以保障安全。」
他指出,以前没有人预测大马会发生地震,直至沙巴兰瑙县发生地震。兰瑙的建筑物存在
已久,兰瑙县地方政府有必要落实大马建筑物防震标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讲真的,看到这篇新闻我第一个想法是"偶而来个摇一下,政府会更好"开玩笑的想法
不过说真的马来西亚政府最近越来越多与国际接轨的政策了,所以才会很推荐
之前有放关於钜亨网的马来西亚说明会,我觉得可以听听看,因为我也是最近透过说明会
才了解这很多平常不会接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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