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YIC (Je T'aime C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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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央行新闻稿:本行已加强宣导不得以人民币交易
时间Sat Jul 30 11:08:57 2011
今天看到新闻说央行已经决定严格执行,现在是宣导期,从十一月起,要是有商家在交易
时直接收人民币、港币或美金等非新台币的货币,被查到将一律全部没收并开罚,不可让
商家扰乱金融秩序。
还真想看到有商家被全额没收的场景……反正在台湾就是收新台币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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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www.cbc.gov.tw/ct.asp?xItem=38970&ctNode=302&mp=1
新闻发布第141号(本行已加强宣导不得以人民币交易)
中央银行新闻稿 100年7月28日发布
<网址:
http://www.cbc.gov.tw> (100)新闻发布第141号
本行已加强宣导不得以人民币交易
一、为提醒商家不得直接以人民币作为交易媒介,本行除已於本(100)年6月16日发布新
闻稿外,後续并加强宣导如下:
(一)对来台陆客之宣导。
除已洽交通部观光局於相关陆客来台宣导手册或摺页,加注应先将人民币兑换为新台币後
再消费等提示外,本行并另印制宣导文宣,经徵得观光局、入出国及移民署同意协助,已
透过下列管道发送:
1.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转送北京、上海旅行社。
2.松山、桃园及高雄三处机场旅客(游)服务中心-提供旅客索取。
3.入出国及移民署台北市服务站等10个发送入出境许可证窗口-由旅行业者携回转交来台
陆客。
(二)对本地商家之个别宣导。
1.个别查访并函请注意。
对媒体披露或民众指称似有收取人民币之商家,已分别派员访谈并发函促请依规定办理,
鼓励其向台湾银行申办外币收兑业务。
2.依据观光局提供陆客停留或购物之商家资讯,先择台北地区,分批派员实地宣导,并欢
迎其向台湾银行申办外币收兑业务。
(三)透过媒体之公开宣导
为加强民众对人民币应先兑换再购物之认知,已分别制作广播宣传带及宣导短片,透过电
台及电视台之公益时段播放。
二、
俟持续宣导一段期间後,本行将依规定洽请警察机关协同查核。如经查商家有违反情
事,将依规定予以没入。
备注:
业务联系单位:外汇局签证科 电话:2357-1092
新闻联系单位:秘书处联络科 电话: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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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www.nownews.com/2011/07/29/91-2731466.htm
商家禁收人民币! 央行11月主动查缉
今日新闻网 陈俊宏 2011年7月29日 18:35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http://static.nownews.com/newspic/1725/i1725383.jpg
商家挂上招牌,说明可直接用人民币付款。
(欢迎使用人民币消费)
看准陆客商机,许多店家纷纷祭出收人民币的手段,希望能抢下陆客生意。不过,
中央银
行再次强调,台湾能流通的货币就只有新台币,如果商家收取人民币被查到,全数没收并
开罚。
陆客的消费力惊人,加上自由行上路,许多商家大剌剌在门口贴上「欢迎使用人民币消费
」。对此,
央行官员28日强硬表示,在台湾就只能使用新台币消费,包括人民币、美元、
欧元和日币等其他货币都不能使用。
对此,一名小吃店业者似乎搞不太清楚状况,「人民币当然收啊!人民币也是钱,为什麽
不收?」央行强调,如果店家收了人民币被检举,通通都会被没收,并对业者开罚。
即日
起,央行会再加强宣导3个月,11月以後,会联合警察机关主动查缉。
(新闻来源:中视新闻记者李佳玲、李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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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news.ftv.com.tw/?sno=2011729F05M1&type=Class
店家禁收人民避 央行11月查缉
民视新闻 2011/07/29
(网页内有影音新闻)
国内自从开放中国客观光,有不少店家为了赚钱,不顾法令,大喇喇在店门口就写明欢迎
使用人民币,央行接获很多检举,决定11月要主动出击查缉,如果查到的话,会没收店家
所有人民币,不过这个消息一出来,很多店家抱怨连连。
在台湾用人民币买东西、吃东西,
部分店家为了抢赚人民币,不顾法令,违规收受人民币
,央行实在忍无可忍,决定给全台违规店家3个月改善期,11月就要主动会同警察查缉,
有些店家听了不能接受。
这家位在观光饭店附近的超市,会有不少上门消费的中国客,门口就写着欢迎使用人民币
,以後不能用了,店家还想出奇招。
不管是店家公开收受,还是私底下兑换,通通不可以,一旦被查到,通通都会没入,在台
湾就是要用新台币,如果店家想要贪图方便赚观光财,小心到最後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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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86853
禁人民币交易 央行11月起查缉开罚
开放中国观光客来台观光,为国内带来数百亿商机,不过有些店家为了抢陆客生意,公然
接受人民币,其实根据现行规定,在台湾不能使用,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外币交易,11月开
始央行将协同警察机关主动查缉,一旦查到店家违法,不但开罚,还将没收人民币。
中国观光客来台湾观光,想带给纪念品回去,除了刷银联卡外,就是用新台币来付钱。
自从开放陆客自由行後,向台银申请外币收兑业务的店家增加不少,到昨天为止,除金融
机构外,其他外币收兑处共有186家,其中包括大饭店、连锁百货业者以及知名艺品店。
不过,央行最近接获通报,部分店家为赚陆客钱,不仅公然收受人民币,甚至还贴出「欢
迎使用人民币」的告示,但根据规定在台湾就是用新台币,如果使用人民币就是违法,因
此,央行11月起将协同警察机关主动查缉,一旦查获违法店家立即开罚,并没收人民币。
(2011-07-29 20:00)公视晚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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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ZUYIC 来自: 114.47.38.196 (07/30 11:24)
1F:推 kraven:GJ 07/30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