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YIC (Je T'aime Celine D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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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美追税/金融业美籍客户 个资恐不保
时间Wed Jun 22 22:09:57 2011
邪恶美帝的国税局真的很恐怖又鸭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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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39559
美追税/金融业美籍客户 个资恐不保
2011/06/21【经济日报╱记者李淑慧/台北报导】
美国政府大查税:
http://money.udn.com/magimages/43/PROJ_ARTICLE/0_0/f_239559_1.gif
图/经济日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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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追税,追到台湾的金融机构。据了解,美国政府要求台湾金融机构,必须在明年
底前与其签合约,清查旗下是否有美国籍客户,并将其收入资料提供给美国国税局。
若金融机构不愿意与美国政府签这份合约,未来业者到美国投资,所有利息收入、资本利
得都将被课30%的惩罚性税负。
这项新规定恐引起台湾金融业个人资料大地震,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投信公司,都无
法置身事外,银行公会、寿险公会都成立专案小组研议如何因应美国新规定。
美国「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将在
2013年元旦上路,此法案主要为了防堵美国人透过境外逃漏税,因而美国国税局跳过国外
主管机关,直接要求全球金融机构签署「外国金融机构协定」,要求业者提供具美国籍客
户的帐户资料,包含收入、所得、资本利得的全面揭露。
这项规定让台湾金融机构非常为难,基於个人资料保密,金融业者无法提供客户资料给美
国政府,
但美国使出惩罚性课税来威胁。
业者说,美国资本市场实在太大,根本不可能不去投资,如果被课30%的税负,对投资收
益伤害相当大。
美国FATCA新规定生效时点是2013年元旦,
金融业者指出,除非做好永远不去美国投资的
准备,否则在2013年前,国内金融机构必须跟美国国税局签妥合约。
美国税制是「从人主义」,不论在国内外的所得都要课税。2009年起美国政府监控海外帐
户态度转趋积极,曾下令拥有美国籍者,必须诚实申报美国境外金融资产,否则最高将被
处罚逃税额50%的罚金。
美国税局规定,海外存款、证券、共同基金或退休金帐户超过1万美元者,均须申报。
2009年8月,瑞银集团在美国要求下,供出4,450位美国富豪逃税名单,引起举世重视。
金融业者表示,美国政府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机构,都必须与之签合约,交出美籍人士财产
资料,台湾的金融机构也不例外,目前各产业公会也在观察其他国家如何因应。
业者说,在台湾如果持有绿卡、双重国籍等适用美国缴税条件者,未来恐被挖出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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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ZUYIC 来自: 114.47.38.168 (06/22 22:10)
1F:推 NewYAWARA:这可能反应美国财政状况糟到一个极致,所以想尽办法要多 06/22 22:12
2F:→ NewYAWARA:挤一点钱出来… 06/22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