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YIC (Je T'aime Celine Dion)
看板ForeignEX
标题[新闻] 海外所得逾50万元 强制通报
时间Mon Jan 24 15:36:19 2011
政府又要跟大家挖钱了。
--
Ref.
http://tinyurl.com/4n97bxq
海外所得逾50万元 强制通报
2011-01-24 01:14∣工商时报∣记者王信人/台北报导
http://camera.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1-01-24/clipping/A02A00_T_01_02.JPG
海外所得计算公式
今年5月首度要申报99年度海外所得的最低税负,财部发布新规定,信托业接受客户委
托投资海外有价证券,如投资人海外所得逾50万元,业者须在1月底前通报国税局;如果低
於50万或是有投资损失,业者可自愿申报,财政部并未强制要求。
投资人今年5月要申报海外所得课徵最低税负,这是中华民国第1次实施,金融机构有
何通报义务,该如何计算客户的海外所得?问题不少。财部最近整理出「个人海外所得课
徵基本税额实务作业疑义」,统一对外说明。
业者与投资人关心,
如果有海外损失是否可以扣抵?财政部表示,
可以,但只能扣抵
「当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所得」,不可以留在以後年度抵减,也不能扣抵国内的财产
交易所得。
信托业者是否有义务将所得资料寄发给投资人?财政部表示,这是业者对客户的服务
,为利投资人报税,建议业者将海外所得资料通知投资人,可自行增修现有的对帐单使用
。
至於海外所得所属年度,财部表示,投资人如在T日下单卖出境外股票或基金受益凭证
,
股票交割日(或境外基金核算买回价格之日)为T+2日,受托人在T+7日把款项给付给投
资人,
投资人的海外所得为T+2日所属年度。
海外所得计算公式分二大类:
(一)
新台币信托:交易所得=交割的外币金额(或依约定核算之外币买回价格)×约定
的汇率-投资人原信托之新台币金额
财部提醒,如果海外股票或境外基金受益凭证是98年底前取得,上述的「投资人原信
托之新台币金额」与「98年12月31日的外币收盘价(或净值)×98年12月31日台湾银行买
入及卖出该外国货币即期外汇收盘价的平均数」比较,
「得取其高」认定成本。
(二)
外币信托:交易所得=【交割之外币金额(或依约定核算之外币买回价格)-投资
人原信托之外币金额】 × T+2日台湾银行买入及卖出该外国货币即期
外汇收盘价的平均数
如果是9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海外有价证券或境外基金受益凭证,上述「投资人原
信托之外币金额」与「98年12月31日之外币收盘价(或净值)」比较,
取其高认定成本。
投资人往往有多笔海外基金,如果都在98年12月31日以前买入,各有不同的成本,该
如何认定?财部表示,
原则上以「各笔」的原始取得成本分别和98年12月31日收盘价比较
,对投资人最有利;但如果业者受限於系统资料保存情况,且投资人也无异议,也可以用
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原始取得成本後,再与98年12月31日收盘价比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41.246
1F:→ PonDouDou:不是很懂,如果是自己到国外开户,政府查得到税收吗? 01/24 17:41
2F:→ ami9897:楼上,跟你有一样的问题... ^^ 01/25 13:19
3F:推 obov:查不到 01/25 14:52
4F:→ suckmycunt:要不要查而已...最好查不到 01/25 16:09
5F:推 AirLee:就算查的到 他也要查大只的才符合成本 国税局人没这麽多吧 01/25 23:37
6F:推 tnf:国税局又不是在假罢休赢(台语:吃饱撑着) 01/26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