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A (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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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素食食品偷掺荤?北市卫生局抽查素干贝柱
时间Mon Feb 6 15:34:48 2023
素食食品偷掺荤?北市卫生局抽查素干贝柱竟含「鱼」与标示不符
h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safe/paper/5234782501
整理=编辑部
你吃的素食食品真的没有含动物性成分吗?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简称台北市卫生局)日前
抽验20件市售素食食品,发现有业者使用含鱼成分的素食干贝柱。
为了解市面上素食食品於制作时是否任意添加动物及植物性成分,避免危害素食者饮食权
益,台北市卫生局进行市售素食食品专案抽验计画,抽验地点包括台北市素食餐厅、生机
饮食店及超市等,检验产品的动物性成分(牛、鸡、猪、鱼、羊)及植物性成分(荞、蒜
、洋葱、葱、韭),并查核产品素食类别标示或宣称,共计抽验20件素食食品。
台北市卫生局说明,本次於北投中继市场阿玉素食抽验出1件大豆调理制品干贝柱检出含
鱼成分,但产品内容物皆未含有水产品成分,标示不符规定,经查产品来源属新北市仲逸
企业社,已移请新北市政府卫生局办理。
素食产品须依法标示 违规最高恐被罚400万元
包装食品宣称为素食者,应依卫生福利部2013年9月10日公告修正之「包装食品宣称为素
食之标示规定」,於包装上显着标示「全素或纯素」、「蛋素」、「奶素」、「奶蛋素」
、「植物五辛素」等字样,若食材有添加动物性之成分应标示清楚,以利民众选购参考,
避免危害素食者权益。
台北市卫生局解释,如经查证属实,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项第10款、
第47条第1项第8款,处分制造业者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如为食品包装标示不实、夸
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1项、第45条第1项,处分
制造业者新台币4万至400万元罚锾。
素食食品可能掺荤?业者应慎选合格来源厂商
台北市卫生局也提醒,素食生产过程中,为赋予产品有更好的味道或口感,可能於其制程
中添加动物组织,或因生产线有荤食产品而致交叉污染,或其使用的添加物含有动物组织
,如动物胶、鱼浆或肉浆,导致所生产之素食有掺荤情形。
因此台北市卫生局呼吁素食餐饮店家或素食制品进货商应自主检验或慎选合格来源厂商,
以确保产品品质,同时呼吁制作素食加工品业者应秉持职业道德良知,加工过程及食材选
择均应符合素食原则,不可添加动物性成分之食材、亦不可过量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
民众如有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消费疑义,可电洽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外县市民众请
拨02-27208889)转7089。以上稽查结果,可至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网站查询。
审稿编辑: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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