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Cat (我是大胃不是大卫)
看板Flickr
标题Re: [分享] "BLOG THIS" to PIXNET 设定及使用步骤
时间Sat Dec 19 01:12:02 2009
※ 引述《sandor ( ^^)》之铭言:
: Flickr有一个"BLOG THIS"的功能,这个功能对於用照片写日记而且使用
: 免费Flickr帐户的人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功能,可以让你快速的把照片
: post到网志去,而且不会因为免费帐户200张照片的限制而找不到过去的
: 照片 :) 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看过有PIXNET的使用者在介绍这个功能,
: 所以我就研究了一下,来写写教学文,如果有错误的话,还请高手指正 ^^a
: http://blog.pixnet.net/sandor/post/12370839
请教一下 这方法会不会违反FLICKR连结照片需连回FLICKR的规定呀
因为我设定了之後没有出现FLICKR标示,不是很想违规
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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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85.170
1F:→ hsinyeh:点照片应该会回Flickr介面吧 12/19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