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b (B男)
看板Flickr
标题[情报] 雅虎暂停追讨flickr.tw网名
时间Fri Sep 28 23:46:03 2007
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2000064574,20124224,00.htm
才寄出律师信索讨flickr.tw网域的雅虎,昨(27)日再度委托律师撤回该信函,域名争议
事件暂告平息。
以flickr.tw网域名称经营个人部落格的网友CK,日前接获相簿社群网站Flickr母公司雅
虎委托本地律师寄出的律师函,要求他让出自行注册的 flickr.tw域名,引发大批网友声
援与CNET等媒体报导。不过CK昨在部落格上表示,雅虎昨再次透过律师对其发出信函,表
示欲撤回稍早发出之信函,而Flickr创办人Stewart Butterfield 亦亲自发信给他,表示
域名争议将由CK与Flickr直接协商,雅虎与委任律师不再介入,争议事件暂时平息。
在美国雅虎委托理律法律事务所於八月16日发给CK的律师函中,指CK建置之「Blog of
Flickr Hacks」部落格由於采用flickr.tw为网域名,有侵害Flickr网站商标权之嫌,要
求CK交回该域名,CK当时撰文表示自己只是小老百姓,很怕被告,因而决定关站。由於CK
之部落格提供大量个人使用Flickr服务与开发相关应用之心得,雅虎的律师函与CK欲关站
的决定引发大批网友留言表达不满,认为雅虎行动行径形同威胁。
对於雅虎撤回律师函以及Butterfield亲自写信说明等事件後续发展,站长CK在部落格上
表示为人低调,仅对撰写专业文章感到兴趣,因此不愿接受媒体访问,但感谢声援之网友
,「从没想到大家如此重视这次的事件,」他留言道。
台湾雅虎奇摩则表示乐见事件有了平和发展。该公司公关主任许卉妃表示,在向总公司解
释相关状况後,总部便快速做出撤回律师信的决定,但对於总部的决策原因,她则说,由
於此次网域名事件是由美国发起,台湾分公司在此次事件并无参与,因此不便代为发言。
flickr.tw落幕 flickr.com.tw标售中
雅虎大动作发律师函向台湾用户索讨flickr.tw域名的事件虽暂告平息,但雅虎似乎并未
向所有注册与flickr相关网域名的注册人发出法律信函。
例如flickr.com.tw,根据TWNIC之登记资料,该域名为艾康科技公司所持有,但CNET致电
该公司,该公司坦承自2005年起即已注册了该域名,但迄今从未收到过来自雅虎的律师函
。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也还不在雅虎手上的flickr.com.tw,甚至还委托给海外的域名交
易商Sedo公开标售中。
对於发放律师函不同调的问题,台湾雅虎奇摩表示无法回应,而美国雅虎委任的蔡瑞森律
师,则以会议繁忙为由,无法接受CNET的采访。
经营网域名注册与管理顾问服务的网路中文副执行长杜敏蓉分析,依据域名争议处理办法
,抢先注册者必须是恶意注册、非法牟利或有具体侵害商标持有人权益等行为,才会判定
须将域名交还给商标持有人,换言之,她认为雅虎对flickr.tw之持有人CK态度软化,可
能与CK之行为不符上述要件有关。
至於公然标售flickr.com.tw网域名的行为,杜敏蓉说,虽然是牟利行为,但还牵涉到
Flickr公司之商标取得时间是否比该网域注册时间来得早有关,「如果Flickr的商标取得
时间晚於艾康注册的2005年,则Flickr未必有胜算,」杜敏蓉说。
她亦以iPhone为例补充道,12年前iPhone.com这个网域就已被有心人士注册下来,还每年
续用,远早於苹果公司推出iPhone的时间,苹果不易打赢官司,只好用买的,「业界传闻
苹果光为了这个域名就付了上百万美金,」她说。
「域名争议有时候非常复杂,持有商标权并不见得就是取得域名的保证,」杜敏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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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ickr创办人Stewart Butterfield亲自写信致歉了
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flickr.com.tw反而没被雅虎警告
难道是雅虎柿子挑软的吃,打架挑弱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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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 ◢◣ 傻 ︱
◢ ◣ 苛
毒 爹会吃我吗?
◢ 王 ◣ 孩怎 ︱ 大哥!
爹! ◤ 好吃! 郑
不 \
▁︶ ︶▁ 子麽 ︱ \
\ □︵□◥ ╯ 猛
食 ◣ ◢ ▁≡▼≡▁ /,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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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
子 ∥ ◥ ┴ ◤ 能 ︱
~●~● ◥
.██.◤
虎
。 。⊥。 ◥ ◤ ! ︱ ╰───╯
by me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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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ouhei:难道是不确定flickr的商标权是否较早吗? 09/29 00:02
2F:推 chris:只是单纯先挑个人用户打而已……… =_=|| 09/30 07:21
3F:推 youngten:非恶意使用,何罪之有? 10/02 05:00
4F:推 FranKang: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 10/0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