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liya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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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作品集的权利问题
时间Sat Aug 21 17:55:38 2010
※ 引述《justaID (快乐崇拜)》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作品集的权利问题
: 时间: Sat Aug 21 01:35:34 2010
: 各位前辈好
: 最近决定开始着手整理作品集
: 但我目前的作品很多都是和人合作,我负责程式部分,美术部分由别人画
: 请问这种作品如果要展示在作品集里,会不会有侵权的疑虑?
: (难道说要把每个元件都换掉,换成自己画的?
: 但就是不擅美工才与人合作 ~"~)
: 此外请教各位前辈的作品集,多半以什麽形式展示?(网页? 档案?)
: 若以网页展示,应该是.swf的形式
: 这样会不会有被下载反组译的疑虑?(还是说这点其实无所谓?)
: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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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5.224.125.213
: ※ 编辑: justaID 来自: 125.224.125.213 (08/21 01:36)
: 推 etrexetrex:网页形式 08/21 02:06
: → etrexetrex:不过CJ神都是 google code 形式 08/21 02:07
: → justaID:google code形式?请问是什麽意思@@ 08/21 03:09
: 推 uice:网页形式﹐遇过刚就职.说员工资料建档要过往作品集﹐很扯 08/21 03:58
我就我认知的部份回答这个问题...
智慧财产:
智慧财产属於告诉乃论,不是公诉
公开作品:
除了业主、广告商可告外,原业主也可提告
公开作品,也可能造成广告商或业主不当的影响
(ex.业主发案,实际制作却不是谈的厂商...)
这个部份就包含在签合约时谈的保密
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可在不告知的情况公布
分工合作:
自己画元件...是比较不会有视觉上侵权的问题
不过在企划流程上,也仍旧站不住脚
重新画、重新想流程
就是另一个案子了...
再者,求职上也不希望这麽做
面试者除了希望看到作品原有的样子外
分工合作的能力也是他们希望看到的部份
作品集形式
如果网站本身还在线上
作品集以存图、连结的方式比较好
已经下线的案子
非不得已,不要把整个网站再上传
如果有後端程式、GA等等...
就很容易会有问题
再者,案子如果已经下线
就网路来说,已经失去了即时性
比较无法代表现有的技术能力
如果是烧光碟Demo的情况
作品里放Swf就比较ok
因为是本机端,就不是在线上...
不过不论哪种
我都不建议让原始档直接附在作品集里
即使是建档,建档swf应该就够了
原始档的部份,最多在面谈的时候LiveDemo吧(?)
反编译的问题有讨论过很多次
我比较倾向把反编译的行为归类到个人
有swf,反编译就有fla,有元件跟程式码
但大多情况下反编译的东西跟原始档并不一样
至於google code,就某些情况来说也有些风险
就暂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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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话题很有意思...
也知道这个部份有可能引起笔战
就把我认知的部份分享给大家参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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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65.26
※ 编辑: Angelliya 来自: 114.32.165.26 (08/21 17:58)
1F:推 justaID:感谢大大分享! 请问若是当初没有签所谓的保密条约 而我也 08/21 23:51
2F:→ justaID:在旁边注明分工 那还会有法律问题吗? 08/21 23:57
3F:→ Angelliya:如果目的是求职,那应该比较不会有问题 08/22 22:24
4F:→ Angelliya:这部份偏重在告诉乃论,除非是不愉快到会被告 08/22 22:27
5F:→ Angelliya:不然应该还好... 08/22 22:28
6F:→ Angelliya:如果很不愉快,也许就建议不要放了 08/2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