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anamoon (月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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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NCC:电信资费调降确定 4/1实施
时间Sat Jan 30 12:53:35 2010
NCC:电信资费调降确定 4/1实施
更新日期:2010/01/29 15:58(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9日电)
争议多时的电信资费调降方案今天尘埃落定,国家通讯
传播委员会(NCC)决定维持原议,ADSL等固网资费降幅为5.686%,2G和3G行动电话调降
5.87%,自99年4月1日起实施。
NCC上午加开会议再次讨论电信资费调整案,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会议结论。NCC说,相关
调整系数仍推持原议:4.816%和5%。NCC随即公告,并表示,业者如不服可提诉愿。
NCC指出,调整系数(X值)扣除物价上涨指数之後,ADSL等固网资费降幅为5.686%,2G和
3G行动电话调降5.87%,实施期间自民国99年4月1日起到102年3月31日止。
调降费率适用对象为,固网通信涵盖网际网路互连频宽双方互连、数据电路-市内长途批
发服务、ADSL电路费,不含公用电话的长途电话。行动电话包括有2G和3G业者,项目有国
内简讯、网外行动电信费(行动间网外、行动拨打市话),以及行动语音接续费。
NCC在1月6日决议前述降价方案,相关电信业者中华、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都不以为然
,认为NCC「说降就降,毫无沟通管道」,并打算自行各自发布降价方案。NCC则认为业者
「扭曲事实,造谣误导消费者」。
业者与NCC频频隔空喊话,业者还向行政院长吴敦义请命。为了解除消费者的疑虑,NCC在
26日再次召开公听会,听取业者意见,并在今天再次召开委员会议讨论。
NCC发言人陈正仓表示,NCC委员认为,业者并未提出新的事证说服不调价或是调太高的理
由,消费者也未提出新的主张;因此委员会议决定维持6日原议。
NCC指出,依电信法第26之1条规定,如果业者不依NCC公告调整系数调降各项资费,将处
新台币30万到500万元罚款;若限期未改善,得连续处罚到改善为止,或停止营业的一部
或全部,或废止特许。
陈正仓说,业者必须依法调降资费,如有不服可提诉愿,NCC予以尊重。
此外,他表示,NCC对行动电话将朝向中间批发价管制方向计费,现已编列2年1200万元研
究相关模型与成本资料,法规修正完成後次年开始实施批发价管制,重建市场竞争环境。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完成法规,明年起将采行新的资费方案。99012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9/5/1zo79.html
评论/心得:降得费用还太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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