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play (我受伤了义)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请益] 消防设备的问题
时间Sun Jan 8 20:55:48 2012
消防设备第四条
高度危险工作场所~
里面提到-
可燃性液体物质之闪火点未超过摄氏60度与
摄氏温度37.8度时,其蒸气压未超过0.28MPa(每平方公分2.8kg)
请问~~0.28该值怎麽来的
查到网路上说法是--未超过0.28MPa就很危险了
所以超过0.28MPa就更危险了????
那就是不允许超过0.28MPa的工作厂所存在
或是有其他规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58.5
1F:→ eliokky:抄来的 01/0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