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hao83 (不想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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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闻] 消防员遭撞伤截肢 纠正3机关
时间Fri Jan 6 04:04:29 2012
日期:101.01.05
新闻出处: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5日电)新北市女消防员赖文莉执勤遭酒驾男子撞伤截肢,监
察院调查发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事
件处置过程都有违失疏误,今天遭纠正。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黄武次、余腾芳提案,纠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
纠正案文指出,民国100年10月1日凌晨零时许,新北市三重区重新桥上,发生民众乘坐电
动轮椅车因无电力,留置桥上,後方摩托车因闪避而造成车祸,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
局员警处理此案,没有等救护车完成任务、道路交通状况尚未排除就离去。
纠正案文表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二重分队队员协助民众载运电动轮椅车时,没有设置明
显警告标志,导致发生第二起当事人陈熙发撞击赖文莉的车祸。
纠正案文指出,三重分局交通分队警员没有对肇事者陈熙发制作笔录及案件测定观察
纪录表;虽然陈熙发在医院强制抽血检测酒精浓度,但没有等到抽血检验值检出,警方就
让他离开,以致无法进行接续的执法行为,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将陈嫌移送地检署侦办,有
违失。
另外,监察院调查发现,三重分局各级主管对於赖文莉遭撞击导致截肢一事,没有主动任
事积极处置,分局长也没有接获所属各级主管报告,未能投入此案的督导与处置,该分局
各级主管违反报告纪律,分局长督导不周。
纠正案文指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认定,实施强制抽血检测酒精浓度的医疗院所,检
验时程短则1小时,长则为3至7日,交通警察对酒测时程认识不清,而赖文莉案,从肇事
者签具同意书、开立医嘱、到提供检验报告值,仅花费20分钟,新北市警局的认定与实况
不符。1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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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127.28
1F:→ shuhao83:第一次觉得监察院这麽无能~~ 01/06 04:05
2F:→ loveheyhey:监院是把事件整理出来吧??有做任何处置?? 01/06 09:47
3F:嘘 eliokky:监察院一直都很无能啊 01/06 11:32
4F:嘘 simple123:监察院啥时不无能了?! 01/06 14:10
5F:嘘 hellojames:语毕,哄堂大笑。 01/06 18:19
6F:→ UWC:纠正的意思不就是这次有过失,下次要注意别再犯了?? 01/06 18:19
7F:嘘 Darefire:五权宪法的後遗症 01/06 18:44
8F:嘘 david1024:所以因为这3个单位疏失所以造成酒驾的才会开车撞到人? 01/06 19:58
9F:嘘 em77:嘘监察院 01/06 21:04
10F:嘘 kidboy619:烂透了 01/07 10:02
11F:嘘 edleren:现在酒驾都没事,被检讨的居然都是公家机关。天龙监察院~ 01/08 01:25
12F:→ dewgrw:监察院是只有管公家机关没错啊QQ 管酒驾的似乎是司法@@? 01/08 17:25
13F:推 iwantu:监察院管公家机关和公务员 01/0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