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ne29 (先这样打以後再说)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请益] 关於场所的列管
时间Thu Nov 17 10:16:53 2011
问题类型:场所列管问题
所在县市:台南市
问题:昨天遇到小队长检查过星巴克(245平方米)之後讲,看这家能否不列管,
或者列管但是不检查之类的,可以减少列管家数云云...
也提到小的便利商店(约30-50平方米)後面摆两台电玩的,看可以就不列管了.
我的疑问,可以这样做吗?
X安路上的烧烤店,我才想列管串接场所,既有场所不是停业的话,有相关规定
可以免列管吗?
个人的认知,营业场所或供公众使用场所有设置设备就要管理,应该对吧.
这个问预防科一定是都要管,因为营登变更设立,联合稽查都要看场所了.
平常列管但不检查,专案或稽查的时候抓掉,这招只会累死我,不列入考虑.
出勤行车安全放第一,状似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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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4.194.100
※ 编辑: clone29 来自: 119.14.194.100 (11/17 10:18)
1F:推 chang760928:把细则十三条当做重点列管就好吧 但是其实只要有营业 11/27 23:37
2F:→ chang760928:的公众使用场所及建物 都应列管 11/27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