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us (死阿菜,菜比巴)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请益] 关於请病假一问~~
时间Fri Nov 4 09:38:25 2011
※ 引述《sigi (爆肝~~>"<)》之铭言:
: (范例)
: 问题类型:请病假
: 所在县市:台北县
: 问题: 我们分队有一个女孩子
: 因为怀孕所以在家里卧床待产
: 但是 怪的是 他是以胎盘不稳之类的病情请病假 非留职停薪
: 一个月一个月请的 且薪水跟大家一样(只有扣掉加班费)
: 请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 请病假还可以领全薪吗?
: 请问有同仁可以帮忙解答吗? 谢谢
推文太慢 po一下好了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第3条第1项第2款
公务人员之请假,依下列规定: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每年准给二十八日。女性公务
人员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其请假日数并
入病假计算。其超过者,以事假抵销。
患重病非短时间所能治癒者,
经机关长官核准得延长之。其延长期间自第一次请延长病假之首日起
算,二年内合并计算不得超过一年。但销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长
病假得重行起算。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第5条第1项
请病假已满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款延长之期限或请公假已满第四条第五款之
期限,
仍不能销假者,应予留职停薪。
看来目前这位女性同仁正在请延长病假 还不到留职停薪的地步
延长病假是请假 年资照算且薪资照领
法规就这样规定 不论合理性如何 她照着请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首长核准这个假也是得看医师证明的啦
她拿得出来、首长也准 法规面上就没什麽好说的
至於实际面上....
不满的感觉是会有 但也只能忍耐一下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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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127.28
※ 编辑: Kinus 来自: 61.60.127.28 (11/04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