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uim (舍不得你哭)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请益] 送指定医院途中OHCA,申请国赔案例!!!
时间Thu Aug 25 06:35:50 2011
※ 引述《hogo0726 (煤炭不会黑)》之铭言:
: 问题类型:紧急救护
: 所在县市:高雄
: 问题:有过送指定医院途中OHCA,被家属申请国赔的案例?
: 板上的各位大大好!今天本分队的主管在勤教时向我们宣达一个案例
: 说是以前有过一个案例,家属要求送往指定医院,由於患者已经是ALS个案
: 家属要求送往很远的指定医院,经过通报询问後,为免民怨还是帮他送
: 但是患者在车上OHCA,最後不治...
: 家属要求申请国赔,且一口咬定EMT专业知识不足。
: EMT回应说是家属要求,且有给予签名後才送医
: 家属表示,他们不懂才做这样的要求,EMT有专业知识应该拒绝
: 并且将患者送往就近责任医院急救
: ~~~~~~~~~~~~~~~~~~~~~~~~~~~~~~~~~~~~~~~~~~~~~~~~~~~~~~~~~~~~~~~~~~~~~~~
: 主管要我找出这个案例,但是我真的找不到0.0
: 不知道有没有板上大大知道这个案例,可以提供我一些资料的?
: 非常感激!!!
实际案例或新闻我找不到
但是97 年度 高考三级法制考题
有出过此题
三、甲乙夫妻开车出游遭不明车辆追撞,甲受到大力撞击昏迷,乙电召救护车到场,救护
员丙本欲将甲送至附近一公里处的综合医院急救,但乙反对,坚持丙应将甲送至三十公里
外的大型教学医院,丙无奈遂依乙的要求,惟送到医院时甲已因伤重死亡。乙怪罪丙延误
救护,告丙业务过失致人於死,请问是否有理由?(25%)
http://www.get.com.tw/goldensun/exam/answer/97kp/PDF-K/K44.pdf
这一题 最惨的答案莫过於
甲的死因如果是延误就医 那就是EMT刑法276条第二项业务过失致人於死罪
重点是 救护人员有专业知识 而"乙妻"没有
在"丙救护员"要送至30公里的大型教学医院时 就已经加大"甲"死亡的风险
至於救护纪录表上的签名 这个行政措施 真的没有法律依据
这一题可以请消防局救护科 说明 请他们找专业的律师
因为律师来讲 此题应该不陌生
但是....死因可以有其他答案
本题涉及不作为犯的问题,而因果关系,由於题意不清(甲的死因为何?延误就医?或者
於追撞当时即已死亡即使送至综合医院也无法救活?或者综合医院设备不如大型教学医院
?),同学需要假设一下题目。
http://www.paochen.com.tw/web/lawartic/96aartic7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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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53.126
1F:→ loeawei:基本上应该没有问题 因为这是送医途中才OHCA 表示他送医前 08/26 04:54
2F:→ loeawei:状况是允许 加上我们有专业知识所以可以考量 要申论这种 08/26 04:57
3F:→ loeawei:问题 基本上有争议的多 单纯要判业务过失非常不容易 08/26 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