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u2630 (lulu2630)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讨论] 安检不能阻挡大火?
时间Thu Mar 10 11:38:19 2011
※ 引述《tpcfireman (台电火人)》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板上高手
: 它算是一层楼挑高还是两层!?
: 好像第二层是用铁架搭起後铺设成一环的通道摆设桌椅
: 这样的话该如何算一层或两层?
: 无开口楼层在设备标准里面有提到
: 想了解如果是一层的话,
: 那一楼的两个出口应就足够算为有开口楼层了?还是...?
: 想请板上高手解答
: 协助查报,有高手知道怎做吗?
: 建筑法....恩
: 我只知道逃生通道堵塞
: 其他都不知道
: 那就每件都给他送件吗!?
: 让建管每件都去查好了?
夹层有分合法与非法
合法->原审图上面有
非法->原审图上面没有
不过我想合法的你应该就不会来这里伤脑筋.
非法的喔..当然你说他是兔子他就是兔子.科科
开玩笑的..夹层面积不能大於100或是当楼层的几分之几(这部分忘了.你自己找一下).
超过规定就要算是另外一个楼层..大家只有想到夹层的消防设备要检讨.但是都忘了.
不合法的夹层应该要报建管拆除..就跟叫人家地下室挖洞作爬梯一样的至OOXX..
至於要怎麽报..你先想想报了之後会有什麽问题..确认要报之後我再告诉你
以上..有错误请其他先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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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ntplayfire:依稀记得是3分之1 03/10 14:26
2F:→ Hosan:楼上不要依稀了...法令汇编里面都有 03/10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