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010206 (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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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闻] 前消防署署长赵钢: 违规使用 查工安才是重点
时间Tue Mar 8 12:36:35 2011
日期:2011-03-08
新闻出处: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50304291/112011030800523.html
消防署前署长赵钢昨天指出,阿拉夜店使用易燃的隔音泡棉,应已构成建物违规使用,现
在外界只强调消防安检,显然没打到重点;赵钢并说,台中市府一再强调已实施廿一次安
检,却没有告诉民众,做了几次建筑物工程安全检查。
现任中华消防协会理事长的赵钢表示,公共场所的安全不能只靠消防单位,建物工
程安全检查也很重要,每个人都在问:中市夜店大火,为何消防安检廿一次仍酿灾?为何
不问这几年,这栋建筑物的工程安检通过几次?
赵钢说,消防单位执行老旧建筑物的安检其实有很大的难度,早期的建筑物没有洒
水设备,也没有警报系统,形成安检上的困难,业者只好多摆几支灭火器,多开几个逃生
口,多设几盏逃生照明灯,来辅佐缺乏的设备,但是,灭火器对加装泡棉天花板起火有用
吗?
另外,许多夜店登记为小吃店、饮料店,面积仅三十、四十坪,按规定是不需要太
繁杂的消防设施,但超过百坪的公共空间就会严格要求,「有些店本来就不该存在,本该
取缔,却让它营业,发生事情再来怪消防安检不足,有点本末倒置。」
赵钢说,许多易燃物品都存在建筑物本身,最常见的木板隔间即是如此,而台中夜
店引发大火的隔音泡棉,其实可改成耐燃材质,「我并不是想帮谁卸责,而是应该增加正
确的防灾观念。」
赵钢认为,一个场所要真正安全,必须「消安」加上「工安」,消防安检和建物工
程安检是一样重要,偏偏建筑体的管辖权不在消防单位,而是工务单位。赵钢说,像这次
失火的隔音泡棉,任何一个消防单位都不会检查,因为法规是工务单位管的,消防单位不
能越权。
消防署昨天也支持老长官的说法,指隔音泡棉属於建筑装潢,受建筑法管理,由工
务机关监督,而非消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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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love77best:支持老长官那你当天跳出来做什麽秀打自己人脸阿消防署 03/08 12:42
2F:→ ilove77best:当天出来说这些不是比较实在吗 真是的.. 03/08 12:42
3F:推 longloveyu:他要回去先请人拟好新闻稿 03/08 12:52
4F:→ ilove77best:T.T..... 03/08 12:53
5F:推 FireNdsl:推赵钢 03/08 21:25
6F:推 Hosan:这些他3/6上公视的节目都有提到喔~ 03/08 22:34
7F:推 joryan23:赵钢:F大别推我,老菊弹性变差了 03/0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