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kudome (残剑狂千秋)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讨论] 设备大问哉!?
时间Wed Sep 22 21:11:05 2010
※ 引述《fireangle (λ)》之铭言:
: 你重编文章我是没有什麽意见啦,不过如果你新增的部分很多,能否请你另外再PO?
: 光是改引用的部分,就花了我十几分钟(含测试),我相信你不是故意耍小动作玩我,
: 是我不是很会用BBS。
抱歉,我真的不是耍小动作,
我心胸没这麽狭隘,纯粹节省版面,请不要联想到小动作。
: : 观念是合法不合理,我没有自创法规,只会一直跳针这样真的很弱...
: 好吧,我不再从你自创法规的部分来讲了,因为我再讲,你也只是跳针跳回来而已,
: 我想问的是,看到第一题,如果你是真心想解决原原PO的问题(估且不论这种上网找主管
: 抽测的解答,行为可不可取),为什麽你会自动忽略掉第六条的存在?你认为题目想问的
: 会是特例吗?若是如此,回答时先做依第六条所得出的结论,後面再加上心得,本案可能
: 属於(87)消署预字第8704758号解释令的特例,是不是会贴近依你的想法所做出的完整答
: 案?当然,是不考虑你故意想让原原PO在主管面前出糗的情形。应该是你不是现役的第一
: 线,敏感度已经不足了。
这当然不是故意想让发问的人在主管面前出糗,
我跟原PO无冤无仇,我心地没这麽坏。
纯粹就是不想在这里加入第六条,因为不想害业者因为不合理的法规,而花大钱多设。
如果原PO因此在主管面前出糗,我在此向您道歉。
: 再来对於这条解释令,节录如下:
: 来函所指高危险程度免设,而低危险程度应设之情况,系属特例,且在楼地板面积较小之
: 建筑物方有之情形,惟 贵局意见,本署除录案研究办理外,贵局如有更佳之法规设计
: ,亦请研提具体修正意见供参。
: 从以上文字可以得知什麽?
: 1.有特例的存在。
: 2.消防署将提出疑问的消防局的意见,录案研究办理。
: 3.消防署请提出疑问的消防局提出修正参考。
: 那无从得知的是什麽?
: 1.什麽情形才算特例?并没有写得很清楚,只有高危险与低危险的字眼,再参照设置标准
: 第四条的危险程度分类,仅能猜测。
署已经说了「在楼地板面积较小的建筑物」容易有这种不合理的情形。
: 2.这件特例最後有没有核准可以不用做消防栓?字面上完全看不出来。
当然是没有,解释令只说的确有不合理的情形,要录案研究办理
没有说不用设,结论就是依法还是要设。
而且我也说依法要设,只是你太自以为了
自以为第六条威到让你可以随便打人家脸,打脸文不是这样用的,八卦板看太多了吗?
没到那个程度,讲话就不要这麽呛,我不要求你网路礼仪
什麽屁股吃什麽泻药,自己要知道
: 3.消防署有没有认为第六条不好?看不出来,顶多可以解释为无法涵盖特例罢了。
: 特例多不多?看解释令及执法疑义里,并没有再次做解释,推断特例的数量并不多。
「在楼地板面积较小的复合式用途建筑物」在台湾你觉得多不多?
那两题的建筑物规模与各层面积大小,是不是随处可见?
而且署没有再做解释,不表示可以推断是因为特例的数量不多,你这逻辑说不通
有问题的法规搁置着不管,因为署里太忙且人又太少,没办法一直处理这个大方向的问题
这才是主因,所以也才会在解释令的最後,请提问题的单位帮忙想解决办法
集热板这个有问题的法规,放了十几年没去解决,难道也因为是特例不多吗?
说我老梗我再举一个
集合住宅第二层以上的楼层,收容人数在30人以上就要设缓降机
补习班在第二层以上的楼层,收容人数在50人以上才要设缓降机
你觉得集合住宅的住户跟补习班的学生,哪一个会比较清楚该栋建筑物的避难路线?
这条放着还没处理,当然也不会是因为啥特例不多的原因
: 4.十几年来,消防署研究办理的情形为何?推断可能性如下:
: (1)研究後想不出更好的修正方式,只好沿用原案。
: (2)研究後有想出更好的修正方式,只是目前不适宜公布,只好沿用原案。
: (3)所谓的研究,都在承办人的脑海中进行,想不到解决方式,但公文有时效压力,只
: 好回个不痛不痒的制式回覆,既未把话说满,也未说死,没说什麽时候修,也没说
: 要往什麽方向去修(可以修得更苛,也可以松绑),也许承办人哪天灵机一动想出
: 来了,就依原案续办,死都想不出来的话,反正公文已经结案,放着也没关系。
: (4)当时还不流行「事涉 贵管,请依权责卓处」这句万用回覆,不小心用了录案办理这
: 个引人瑕思的词。
录案研究办理才是勇於承认与负责的表现。
你要好好学习
: 总之,一个法令研究案持续10年是匪夷所思的事,不论是委托学术单位研究,或是几位
: 高官闭门造车,就算没有答案也早就结案了(不论以何种形式)。对於执法者及设备师
: 士来说,这条解释令的参考价值极低,真的遇上疑似特例,就算想申请解释,还要先问
: 看看业者愿不愿意等,口袋够深又有耐心的业者不敢说不存在,只不过无缘见上一面。
: 法规是死的,只靠239条的设置标准,要套用在成千上万的建筑师创意上,很明白的是
: 不可能的,那第六条未尽完善是不是就不能用了?牛顿的万有引力老早就被爱因斯坦推
: 翻了,为何国民教育里仍然在教牛顿的经典力学?因为简单、好用,只要观测点在地球
: 上,误差值几乎可视为零。同样的道理,第六条有无法涵盖的特例,但特例数目并不多
: ,套用在大部分的建筑物上没有问题,说这条不合理吗?倒也未必。
这两个例子放在一起比是不对的。
你不教国中高中生牛顿力学,难道要教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吗?
教育是逐步渐进的,什麽阶段该学什麽程度的知识,这是很基本的
你说第六条套用在大部分的建筑物上没有问题
那请问
大部分的建筑物,其楼层数与面积大小规模,应该是怎样?
不就是那两个问题中建筑物的情况吗?
主管要考,当然也会考最常见的建筑物情形不是吗?
: : P.S.重申落实现行法令之执行
: : 这句是在讲目前很多撒水头侧壁没有梁柱的案子,也在跟着用集热板
: :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
: : 1.办使照的时候,因为没一起申请室内装修查验,所弄出来的权宜之计
: : 2.下方有障碍物,只好把撒水头下拉到比障碍物更低,然後装个没用的集热板
: : 署希望在修法之前,尽量不要出现以上这两种不符第47条第2项规定的状况
: 重申落实现行法令之执行,这个意思似乎不是你所作出的结论(最後一列),不过我想睡
: 了,先回我想回的,这部分有空再看。
我的意思就是
虽然集热板的法规有问题,但是在还没修法前,请持续依法办理
目前法规没有说可以设集热板的地方,就依法不要设
: : 当初看到你讲的这段,觉得不可思议
: : 在我印象中,30KW发电机一台是十几万,60M泵浦一台是几万块
: : 总觉得你动辄几十万的报价跟花博有得比
: : 另外,我记得我就看过很多台5回路的受信总机
: 好吧,我没讲清楚,市面上5回路的总机,都是用10回路的面板,然後少装1片机板。
: 单纯5回路的总机我没看过。
: : 10回路只比5回路的多2000,因为只多了一块回路板
: 你问到优待价了,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嘿,行情价5回路8千上下,10回路差不多1万2。
: 我不是卖器材的,只能估大概。
那请你去问一下卖消防设备的公司或是工地负责叫器材的水电,再来讲价钱好吗
估大概我也会啊...
: : 广播主机会贵一点,基本型全区鸣动(没有回路选择)的一台一万多一点
: : 泵浦基本型10HP/60M/300L的,大概将近十万
: : 发电机基本型30KW的,大概14~15万
: 天龙国的空心菜一株都要20元了,我报价高一点还过份吗?
: 离题了
: 你重看一下第一题好吗?没看清楚的话,我提示你要注意的地方:
: 1.责任区
: 2.没有地下室
: 责任区发现的,代表使用执照已经拿到了,新增的帮浦和发电机要装哪里?
这逻辑就完全错了
责任区发现的,一定是偷跑没办变更使用,就自行营业的
有办变更使用的,消防局会勘过了,一定会通知辖区,所以辖区一定会知道
再往前推,这两个案例在图审的阶段,设备师一定会想尽办法闪掉系统性设备
如果还是闪不掉仍然需设,那辖区去检查时,新增的帮浦和发电机也早就设好了
辖区不用烦恼
所以是偷跑没办变更使用,就自行营业的,才会有新增的帮浦和发电机要装哪里的问题
辖区最多的,就是这种没办理变更使用就偷跑营业的情况,不信你可以问板上办安检的
不然你也可以去问建管,为什麽供公众使用建筑物一堆罚单,都是使用用途不符的情况
当然这些建筑物一定是小规模,也就是你口中为数不多的特例,才敢不办变更就偷跑
因为小规模不起眼而且到处都是,不一定会被抓,再来是因为不符合成本
搞不好我没过多久生意不好倒了,那当初花钱请人跑照办变更、设消防,这不亏死才怪
而且以後要做别的用途,又要再变一次,这样是在干嘛
我当然是偷跑不办变更、不设消防,等被建管单位或是消防管区查到再说啊XD
这样的逻辑,很好懂吧
: 你是一楼幼稚园园长的话,会让整栋都要用的设备占用到你的领土吗?
: 没有地下室代表选择只剩一个:顶楼。
依这两个建筑物的使用情形,设在顶楼会很好笑
因为顶楼的所有权是那最高一楼的住户的
你觉得那住户会允许你把发电机跟泵浦设在他家晒衣服、放杂物的地方吗
而且你设雨棚还会害到该住户,因为他可能会因此被建管抓顶楼违建
你觉得他会允许你这样干吗XD
还是你要每个月花租金跟他租顶楼,让你放你可能永远都用不到的消防泵浦跟发电机XD
结论就是不可能放顶楼,除非顶楼也是你的,那才会有下面的讨论
不过你这样依然是违建,
请小心附近住户的检举XD
: 放顶楼有什麽好处?如前所述,不必占用室内面积,另外,合法的钻法规漏洞,不用设帮
: 浦室,不用设发电机室,不用设屋顶水箱,水源好解决,少设好几个阀。
: 那增加的成本是什麽?
: 1.要嘛帮浦控制盘拆下,装到楼梯间,要嘛在帮浦上搭遮雨棚,粗估2万。
: 2.发电机要用屋外型,价格你可以自己问,大概三十万左右。
: 3.发电机和帮浦不会自己长脚爬到顶楼,要叫吊车,吊车出门吊一趟一万五起跳,
: 发电机和帮浦选同时段吊上楼,应该可以谈到两万五以内。
: 4.3吨半的水塔一个,估3万。
我依然对这雨棚、吊车与水塔的价钱感到怀疑,明天再问水电的看看XD
: 5.配管的工钱我已经写明扣掉了,发电机和帮浦安装费,各估1~1.5万。
我问到的价钱一样是含安装费,这是设备师告诉我的
别再说了,你的
10HP/60M/300L的消防泵浦需要几十万,这样真的很夸张
拜托快跟我讲,是哪家卖泵浦的卖这麽贵,而且还能活在目前降价竞标很凶的市场上
我想去他们公司的网站景仰一下
: ATS你没算到对吧?你以为买发电机送ATS吗?你可以再访价看几十万是不是很合理。
: 旁门左道不是没有,跟管区协调用柴油引擎帮浦可以省很多,但人为不确定因素太重,暂
: 不考虑。
ATS我的确没算,不过这小型的ATS加上去,应该也是不会超过20万
当然你如果要说20万也算是几十万的范围,那我也OK就是了
: 我只能说,还好你是执法那一侧,不是设计那一侧的。不然你先想好你要怎麽叫园长让出
: 他的室内空间,好让你放帮浦及发电机,然後还要开挖筏基。
我会用「低声下气口气很好」的口吻,跟他说有第六条这规定,给你张限改单
这单子还没有要罚钱,你有一个月可以想一下要怎麽解决
我还会建议园长,请他把营业面积缩小,再慢慢检讨缩到什麽程度可以闪掉系统性设备
或是再想其他办法,因为这不合理,所以我会尽量帮忙。
当然我也可以像你一样,把第六条当作是神之条款,拿来打设备师跟业者的脸
然後威风地开张限改单,拍拍屁股走人
: : 我觉得你应该也不是业界的XD
: 业界是指消防公司或执业的消防设备师士吗?
: 那我只能套成句了。
: 「你从什麽时候开始产生了我是业界人士的错觉?」
你说你不是消防人员,那当然会觉得可能是业界的啊XD
但是我现在又确定你不是业界的,因为你的报价跟观念不像
其实我对於你的身分有兴趣是因为你第一篇的回文
我不怕被人纠正,也不注重网路礼仪
只希望你实力没到那个程度,讲话就不要这麽呛
你的伪打脸文,我看了真的蛮不爽的
还问我设备老师是谁 -__-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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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ukudome 来自: 59.115.210.130 (09/22 21:34)
2F:→ Fukudome:抱歉,更正一下,顶楼是公共空间,算是所有住户共有 09/22 23:21
3F:→ Fukudome:不过依然要各住户同意你使用才行 09/22 23:22
4F:→ kidboy619:我对救护比较行~以下留给专业的来! 09/22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