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99322 (如花使者)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讨论] 关於北市"89年张振声救护纠纷案"讨论
时间Sat Oct 3 21:50:21 2009
好吧!我承认我很鸡婆 (先做个防雷)
这是从部落格判决书上节录的文章,拿来讨论看看其中的阙漏:
一、3. 请注意,『张振声14:42倒下,体育老师14:48帮他做CPR』
也只不过6分钟没做CPR,为何法官却写10分钟?
法官有很大权力,就可以扮演上帝?法官就可以爱怎麽写就怎麽写?
更何况14:42是大家猜测的,根本就没人有看表,谁知道确切时间?
而14:48是台大校方自己讲的,14:52也是台大校方自己讲的时间,
所有时间点都是无法确定的,可是法官却斩钉截铁的说10分钟!
法官就可以自认为是神吗?法官就可以爱怎麽写就怎麽写?
(节录自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部落格)
个人论述:心跳停止跳动约6分钟且无立即实施CPR,可以救活机率本来就很低,
保住一命成为植物人,对医界算奇蹟,但是却是家庭的痛。
二、4.请注意,出院病例写着:(在网站内可以找到)
『He played basketball at NTU and sudden collpase(unconsciousness,
no HR, no BP, no respiration) was noted at 14:48, 89-3-21』
14:48现场没医生,没护士,没救护员,没有仪器之下,
请问有没有血压(BP)是怎麽判定的?是谁判定的呢?
(节录自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部落格)
个人论述:这一点以EMT1就可以做解释,当患者摸不到颈动脉时,患者血压约低於60
个人很同情张爸的情况,但是一般百姓判定OHCA的方式其实不会差太多,
没有就是没有,在停止心跳的3min内不立即实施CPR,患者能救活的机率本来
就很低。(应该是3分钟吧= =,他6min真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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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9.191.234
1F:推 miin777:看了他的出院病历 觉得她还活着算很神了 DIC+多重器官衰竭 10/03 22:41
2F:→ miin777:+brain swelling..... 10/03 22:41
3F:推 WHO0204:一般人会记得摸颈动脉吗? 10/04 01:25
4F:→ spring99322:我的意思是,正常人摸不到心跳也知道没有血压吧 = =" 10/05 00:29
5F:→ spring99322:连这个张爸都要拿来说嘴,有点硬柪,不懂的人才会认同 10/05 00:31
6F:推 WHO0204:怎麽说好...虽然这个情况是真的很令人同情,不过这位父亲 10/05 01:03
7F:→ WHO0204:几乎把整个台湾人都牵进来,至少PTT很多他的推文,所以後 10/05 01:04
8F:→ WHO0204:来大家都开始排斥他了...。 10/05 01:05
9F:推 miaooooooooo:不得不承认张爸事件带来许多"正向"的影响 如AED... 10/05 12:37
10F:→ miaooooooooo:现在台大校内也没地方是救护车到不了.. 紧急通报电话 10/05 12:38
11F:→ miaooooooooo:竖立在校园各处....但张爸用的方法很难让人苟同就是 10/05 12:39
12F:→ gtr9915:以为张爸进攻了.. 10/06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