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loveyu (↗煞气a长爱↙)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消闻] 老翁坠楼还等家属 消防员与护士缓起诉
时间Tue Aug 11 00:30:54 2009
※ 引述《shuhao83 (不想改变)》之铭言:
: 日期:2009/08/10 17:32
: 新闻出处:kimo
: (内容请费心排版一下方便阅读)
: (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0日电)彰化县1名在护理之家的老翁不慎从3楼摔落,王姓消防
: 员和李姓护士为等老翁家属,竟没有立即送医,导致老翁不治。彰化地检署认为2人有悔
: 意,且与家属和解,将2人处分缓起诉。
: 检方缓起诉书指出,粘姓老翁今年2月从彰化县伸港乡1家护理之家的3楼,自行攀爬到3楼
: 阳台铁栏杆外,担任看护的杨姓女子听到粘姓老翁呼叫的声音,和另名外籍看护前往察看。
: 杨姓女子和外籍看护虽拉住老翁双臂,但力气无法支撑老翁下坠力道,粘姓老翁从3楼坠
: 落,现场人员虽然在空地上铺上床垫等物品缓冲下坠力道,但老翁胸部仍有钝伤导致主动
: 脉断裂。
: 担任消防队员驾驶救护车的王姓男子和护理之家的李姓护士,已知粘姓老翁从高处坠下
: ,2人应注意即刻将老翁送医急救,并检查有无其他内在伤势加以治疗。但2人却为等候老
: 翁家属一起上车到医院,等待30多分钟才送医,延误急救时间,粘姓老翁到院後因大出血经医院急救後仍不治。
: 检察官认为,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触犯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不过考量2人因一时失虑
: ,坦承犯行,犯後态度良好,且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被害人家属也同意对2人缓起诉处分。
: 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缓起诉期间为1年,2人应在缓起诉处分确定、收到地检署通知後6个
: 月内,向指定的公益团体、社区等提供40小时的义务劳务,2人在缓起诉期间内,不得再
: 有过失致死情事。980810
这件案例在判决前,有学长贴在大兵及消防心论坛询问其他学长的意见及见言。
转贴如下:
※ 引述<******************>之铭言:
这是我一个学长最近遭遇到的问题,请大家耐心看完....
某县老人养护中心报案,要119勤务指挥中心派遣救护车前往载送一名病危老人送医急救,
辖区分队接获勤指派遣,出1警消1役男(役男已有EMT1证照)至现场准备急救及後送,岂料
抵达现场後,养护中心之员工表示已电话通知家属速速赶到,要求救护人员於现场稍待,
等候家属赶到再将患者送医,此时救护人员上前评估患者生命徵象,发现患者已处於意识
不清,呼吸脉搏均微弱之状态,但迫於养护中心员工之坚持与要求,救护人员一时之间并
无法将患者顺利後送,以至於在现场耽搁了些许时间,待协调完毕将患者送上车後,患者
已处於OHCA状态,送医後终宣告不治死亡。
事後,家属质疑养护中心第一时间处置失当,未将患者即时送医,延误就医时间,坚持提
告,而全案至今亦交付检察官受理,法院开庭审理中。
现在情况演变成该消防队员被以证人身分通知出庭,於法庭上,该养护中心员工则说是消
防队不愿意帮他们尽速送医,他们只好通知家属赶快抵达现场,要说服消防队快点送患者
就医,似乎有意思要将证人反咬成被告?
关於本次案件,敝人是觉得疑点如下:
一、养护中心本应配置救护车或协调民间救护车公司配合以利患者迅速 就医,怎会电话
通知119协助就诊?且地点并非偏远地区,找不到相 关救护车公司业者协助处理。
(关於养护中心是否适用一般医疗院所 转诊相关规定,请各位学长不吝指教,谢谢~)
二、案情演变至此,该养护中心一定会找有利於他们的证词或证据来证明此件救护案件是
消防队的疏失,而消防队员又该如何自保呢?(敝人目前只想到可以调通联记录,来证
明家属与养护中心的通话时间 是在消防队抵达前,而并非是消防队抵达後,因消防
队不愿送患者就医,养护中心才通知家属)
是否还有其他疑点或需注意的地方,还是请各位学长多加帮忙,发表自己的见解,希望这
起案件不只可以帮助当事人,也可以做为大家日後出勤救护的借镜,谢谢各位!
------------------------------------------------------------------------------
虽常说记者的报导内容不可尽信
但抄检方缓起诉书应该不会抄错吧?
现场等了30多分钟..."好像"真的有点久耶...
(但不清楚30多分钟是不是指抵达→离开现场的时间)
而且新闻指
2人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应该代表该名警消也有"赔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106.218
1F:推 idanny:出勤真的要带录音笔..不过这种救护我绝对是不鸟业者直接送 08/11 03:06
2F:推 l570199:我已经回文在本文 会再问看看详细情况 08/11 06:59
3F:→ l570199:没有向护士和消防员求偿 08/11 07:19
4F:→ l570199:这次事情问题卡在院方否认有过失 将问题丢给消防 08/11 07:20
5F:→ l570199:院方坚持是消防的错 否认说过的话 录音笔真的有必要性 08/11 07:22
6F:推 ztoz:老人坠楼属於危急的紧急救护,打119并无不妥,养护中心虽都有 08/11 08:50
7F:→ ztoz:民间救护车的公司签约,但不见得比119快,处理也不见得较好! 08/11 08:51
8F:→ ztoz:老人是危急个案..应像1楼说的直接送不鸟了,若业者坚持应该也 08/11 08:52
9F:→ ztoz:向勤指回报状况! 通常无线电的通联纪录是很重要的依据! 08/11 08:54
10F:推 devil0915:遇到这种情况,立即以无线电报备勤指,有无线电纪录应该 08/11 12:05
11F:→ devil0915:就可以证明不是消防员的疏失了吧! 08/11 12:05
12F:→ dewgrw:基本上 我先提出一个怀疑 是消防队还是护理之家救护车? 08/11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