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fox2k3 (rainfox)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消闻] 罢工松绑 只剩军公教没资格
时间Sat Mar 21 08:44:37 2009
日期:2009.3.21
新闻出处:自由
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劳委会大委员会昨日通过劳资争议处理法修正案
追认,
确认除教师、公务人员,以及国防部与其所属机关学校劳工不得罢
工之外,其余行业的罢工权将不再设限。
劳工不仅是遭遇欠薪或是缩减福利等情况可以发动罢工,如果希望合理提
升工资、提升福利等诉求无法获得资方认同,也同样可以行使此项权利。
不需召开会员大会
不过,包括水、电、燃气以及医院等影响大众生命安全事业,劳工罢工前,
必须先与雇主协商,罢工期间需维持必要的服务。
由於这次的修正案同时也
松绑现行罢工程序,让工会不需要召开会员
大会,只要举行无记名投票、经全体会员过半数同意後,就可以宣告罢工
,程序上相对简便,虽然目前还在行政院
审查中,
尚未定案,但仍引发包
括金管会、交通部、卫生署等行政部会反对。
劳委会副主委潘世伟表示,劳资争议处理法本次修订重点是希望提供争议
冲突的解决机制。
未来劳工将可以透过独立调解、权利仲裁等措施,获得
更便利,也公正客观的争议调解。如果劳资双方能够透过这套程序协商、
解决争议,罢工权将只是备而不用,外界不需视为「洪水猛兽」。
就算真的必须走上罢工一途,也不是说罢工就罢工!潘世伟指出,法案规定
,
劳资必须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後,才进行投票,投票过会员人数
半数,工会才能宣告罢工。整个程序大概也要四十天,相当於已经给了双方一
段「冷却期」。
此外,针对攸关生命的水、电、燃气以及医院等行业,劳雇双方其实是应该在
「承平时期」先订定团体协约,约定罢工时,所需要的最低必要服务,
没有完成协定,也不能罢工。如果协定不成,还将强制交付仲裁,仲裁人针
对社会现实需求提出建议。
教师过去无法组成工会,根本无法依据工会法提起罢工,这次直接在工会法
给予教师组织工会的权利,但仍限制其罢工。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认为大众不必视罢工为洪水猛兽,如一九七○年代
罢工最频繁,但经济进步最迅速,因为,当劳工的不满被解决以後,不论是
加薪或是减少工作时间,结果劳工因而更努力、辛勤,产能反而比罢工少的
时候来得高。劳工待遇变好,也会回馈到总体经济。
-----------------------------------------------------------------
没提到消防,不过照文章来看
1.法案还在审
2.应该还是不能罢,但有机会成立工会;但不确定会不会拿宪法那条来压
说军警,不能成立,所以消防算警察?甚麽屁话...拿瞄子政变?
3.成立工会有助於争取到更合理的待遇与工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9.88.215
※ 编辑: rainfox2k3 来自: 125.229.88.215 (03/21 08:45)
1F:→ doctortoo:拿撬棒抗议~XD 03/21 08:57
2F:→ rainfox2k3:报告D大拿船外机的螺旋桨 把脑残官脑袋塞进去搅 可以吗 03/21 09:00
3F:→ doctortoo:如果要的话,考虑气垫船的螺旋桨,比较大@@ 03/21 09:37
4F:推 neepa:消防人员适用警察人员管理条例 03/21 09:53
5F:推 franktassone:台湾工运为什麽不会发展,原因在於很多工头一升官 03/21 11:00
6F:→ franktassone:马上变成压制工会的最大力量。 就是这样罗~~ 03/21 11:01
7F:推 jiz0828:正所谓换了位置就换了脑袋正是楼上所言 03/21 12:40
8F:→ geneabcdef:潘老 该是你站出来的时候了 03/21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