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EMT (Devil泽)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消闻] 瓦斯行超存量 与查缉捉迷藏
时间Thu Mar 12 18:57:15 2009
日期:2009/03/12 04:09
新闻出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2/78/1fwll.html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一般瓦斯行的瓦斯合法存量上限为128公斤,大约是6桶20公斤
装或8桶16公斤装的瓦斯,超量就得受罚,许多瓦斯行每日出货量都超过这个数量,业者为
节省前往分装场取货时间,普遍超量存积瓦斯,与负责查缉的消防人员大玩捉迷藏,业者
抨击法令不合时宜,执法机关认为业者不能为了赚钱便宜行事,双方始终没有交集。
消防局最近在屏东市自立路查获一处非法存放桶装瓦斯的仓库,超量放置上千公斤的瓦斯
,业者被依违反「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罚款4万元
,其他同行听到消息後,只能淡淡地说「被抓到的人算他倒楣」。
业者表示依照消防法规,瓦斯只能存放在分装场,一般瓦斯行存放量不得超过128公斤,卖
完了再到分装场取货,但大部份的瓦斯行都位在市区,分装场都在郊区,瓦斯行每日出货
量远高128公斤,生意越来越竞争的情况,时间就金钱,店内瓦斯卖完了再到分装取货、送
货,时间一 延误,客户很快就流失了。
因此,业者为争取送货时间,各显神通,有办法的业者就是能将超量瓦斯隐藏的相当好,
也有业者被检举查获,为终结执法机关与业者间这种周而复始的捉迷藏游戏,业者一再要
求放宽瓦斯存量上限。
消防局预防课表示,瓦斯属於危险物品,瓦斯行若摆放过多的瓦斯,附近民众一定抗议,
128公斤的合法存量,是参考国外作法及专家学者的意见,业者认为限制过苛,但就算放宽
10倍,也会有人认为还不够,百姓反弹也将更大,业者不能总以自身的方便及利益来衡量
法规,应考量大众感受,多一层把关,就多一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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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80.199
1F:推 gtr9915:放车上的黑嘿。。。不算数~ 03/12 19:10
2F:推 FQ7462:gtr大 放车上可以抓 解释令早就有说明了... 03/12 20:09
3F:→ doctortoo:放车上的要用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会同员警开罚..>< 03/12 22:43
4F:推 blightmoon:听说行政法院认为.车上不算储存场所.所以很难成立 03/12 23:13
5F:→ wing740719:解释令也说违法储存爆竹可以直接冲进去= = 03/12 23:27
6F:推 cyclin94:不过我觉得128KG也定得太低了吧,一桶里面就20KG了 03/12 23:30
7F:→ cyclin94:一家店摆不到8支,那不就天天叫货… 03/12 23:31
8F:推 gtr9915:惊!做笔记..说到爆竹烟火~老师说他们辖区去年查察时被不法 03/13 09:40
9F:→ gtr9915:份子~烙人把消防车开走~全部的人都去追消防车..闹很大@"@ 03/13 09:41
10F:→ FireNdsl:因为瓦斯行大部分都是在市区内,所以要求严格 03/13 11:46
11F:→ FireNdsl:假设家隔壁有上千公斤桶装瓦斯,有人住的安心吗? 03/13 11:48
12F:推 blightmoon:我是觉得1000跟128没什麽差别...只差在数字... 03/13 13:53
13F:→ blightmoon:因为...一统瓦斯也可以被"人"引爆= =|||sorry 没要引战 03/13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