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ong (咚咚)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Re: [请益] EMT证照有效日期算法
时间Sat Jan 3 00:16:21 2009
紧急医疗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级救护员证书格式如附表四至附表六,其效期为三年。
所以新的算法是三年
又
第7条 各级救护员於证书效期三年内,完成下列继续教育课程者,得由第四
条第一项及第五条第二项所定之机关(构)或团体办理各该级别救护
员证书效期之展延,并报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备查。
一、初级救护员:完成附表一所列科目达二十四小时以上,且其中十二
小时以上为模组二、四、六之科目。
二、中级救护员:完成附表二所列科目达七十二小时以上,且其中三十
六小时以上为模组二、五、七之科目。
三、高级救护员:完成附表三所列科目,每年达二十四小时以上,三年
累计达九十六小时以上,且其中四十八小时以上为模
组二、四、五之科目。
前项效期之展延,一次以三年为限。未於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当级别之继
续教育课程达规定时数,但达较低级别救护员继续教育课程规定时数
者,得发给该较低级别救护员证书。
第15条 本办法发布前已取得各级救护员资格证明文件,且於效期届满前已完成
相当本办法所定之继续教育课程者,得分别向第四条第一项及第五条第
二项所定之机关(构)或团体申请换发证书。
这样~~了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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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於复训还有一个办法
就是花钱去复训....
有一些单位有开复训课
有的单位even一个月 约一期
所以,应该是可以复训的..
我所知道的是,只要在证照到期之前
完成法定的复训时数,就可以从证照到期日开始
延长三年的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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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
你只需要一分钟注意到一个人
一小时让你喜欢上他
一天让你爱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将他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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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50.38.118
※ 编辑: dhong 来自: 123.50.38.118 (01/03 00:17)
1F:推 open:还好学校1/1才发XD 01/03 00:45
2F:推 carlyu:要翻法条我会啦 我是要问我"目前"的效期是哪时 01/03 02:19
3F:→ carlyu:"且於效期届满前" 这个效期应该是我之前复训完後所订的吧? 01/03 02:20
4F:推 carlyu:那时候是旧法 所以用旧法的 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吧? 01/03 02:23
5F:→ carlyu:如果是新法上路後才复训 我当然知道直接+3 01/03 02:24
6F:→ carlyu:叮咚大有看懂吗? 01/03 02:25
7F:→ dhong:楼上的态度请你注意一下,这里没有人有义务要帮你解答 01/03 17:10
8F:→ dhong:既然你自己会翻法条,不会看法条解释嘛?... 01/03 17:11
9F:→ dhong:如果你真的有疑问搞不清楚,为什麽不打电话到你的发证机关呢 01/03 17:12
10F:→ dhong:或是到主管机关去问.... 01/03 17:12
11F:→ dhong:最简单的方法,你的证上写到几月几号就是到几月几号.. 01/03 17:13
12F:→ dhong:sorry..我完全被"要翻法条我会啦" 这句话给怒到 01/03 17:14
13F:推 carlyu:痾...sorry = = 我没有恶意啦Orz 01/03 23:27
14F:→ carlyu:我是有写信过去搂... 提出来让大家讨论 毕竟这有点算法条 01/03 23:29
15F:→ carlyu:法条漏洞 01/03 23:30
16F:→ carlyu:再次向您道歉 我大概打的太直了Orz 01/03 23:31
17F:→ carlyu:我主要的意思不是法条本身啦>"< 算是细节之类的吧 01/03 23:32
18F:→ carlyu:问题可以简化为 "旧法时期复训後的"延长"一年怎麽算" 01/03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