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ctortoo (白色音乐祭)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讨论] 关於现场死亡...
时间Sun Oct 19 16:21:51 2008
感谢rock大让我去翻了T2的教材
一、定义
依据行政院卫生署紧急医疗救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录,现场死亡定义如下:
人体达到
屍腐、屍僵、屍体焦黑、无首、内脏外溢或躯干断肢的状况之一者
,且
无意识、无呼吸、无脉搏之情况。
二、处置
1.救护技术员判定病患为现场死亡案例後,应通协同家属或报案人,通知辖区警察
到达现场,行政相验或司法相验。
2.如果有疑问仍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及使用AED,并尽速送医。
3.救护技术员结束救护任务後,亦应填具救护纪录表。
三、注意事项
1.前述现场死亡定义中之情形必须於常温状态下,若为低体温病患应立即加以救治
,并给予回温处置。
2.「常温下,明显屍斑、屍体僵硬」是指病患处於常温(室温)状况下,明显可见
屍斑,牙关及四肢关节僵硬,无法弯曲或伸直。
3.急救时仍应保持现场完整性,尤其是
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之病患急救
。例如疑似上吊自杀案,病患如不符现场死亡条件时,应立即
剪下绳圈,
留下绳结,将病患移至安全处施行心肺复苏术。
绳结交由警察机关
,判定是否为自杀或他杀。
至於屍体判定方式,我觉得这篇知识写的不错
http://0rz.tw/714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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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大,学长没做的行为应该是没联络员警到场。
而且绳子是不能解的,因为绳子打结处要让员警判定是自杀或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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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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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
消防】不是白制服的【
警察】
by土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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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72.8
把注意事项补上去了
※ 编辑: doctortoo 来自: 118.160.72.8 (10/19 16:35)
1F:推 rock777:学长辛苦了~推一下~ 10/19 17:22
2F:推 rock777:学长有回报勤务中心请员警到医院处理可是现场被我们破坏了 10/19 17:28
3F:→ doctortoo:所以应该要叫员警到场,这样才不会破坏现场 10/19 17:41
4F:→ doctortoo:都挂了..等员警到场是最好的处置... 10/19 17:41
5F:→ exam0401:不是到医院是到现场啦 10/19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