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grisser19 (l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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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艺术和色情一线之隔」这句话的再思考
时间Sat May 16 02:44:55 2009
其实我要回的不是色情的部份
其实比较好奇是大家把这个当作是音乐还是声音
因为文章中说大部分都用声音艺术这个名字
所以我也这样去看
刚好前面也有人在讨论超现实主义跟声音艺术的发展
其实声音艺术的发展还满有趣
一派是传统的音乐创作者
他们做的是具象音乐
具象音乐是把各类声音捕捉、固定後的录音,也就是声音物件,作为素材,加以
各种调变,例如回圈、拼贴、反行移调变速等等
另一派是完全不懂音乐的艺术家
他们做的是噪音艺术
利用各种工具发出声音,甚至是自制乐器,像现在蛮流行静电声响的
这些东西发出的声音,其实不悦耳,还蛮吵的
像上面这个口交,我觉得就是这种
它不是合谐泛音,而是噪音
而大家去解释john cage的4:33
当你聆听的不是音乐,而是人发出的各种声音
咳嗽、疑问、其他奇奇怪怪的声响
这些噪音,组成了这四分三十三秒的音乐
我想他比较像是去破解声音与音乐的界线
这是一种观念没错
不过显然很多人的身体经验无法去体会
就跟口交喇叭的声音根本就没有规则没有意义
听起来根本就是噪音,我想正常人都会觉得这不是艺术吧
可是到底是不是呢...?
话又说回来,如果你看了达达跟超现实主义的思维
再回来用这种创作手法去玩音乐
你就可以理解这之间的关连性了
※ 引述《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之铭言:
: 「艺术与色情一线之隔」这类的话似乎常常听到,但我
: 对这句话存疑。
: 首先,这句话隐含了一个意义︰「艺术不包括色情,反
: 之亦然。」请教各位,艺术就不能包括色情吗?或者,含有
: 色情成分的,就不算艺术了吗?
: 例如︰
: http://raindog.pixnet.net/blog/post/22494649/1#comment-25741383
: 有的人斥这项作品(先不论是否为艺术作品)为「色
: 情」,故根本不算艺术;有的人则说「艺术与色情一线之隔」。
: 换言之,好像大家都满同意「艺术不包括色情,反之亦然。」
: 这样的想法。
: 其实,我认为,这件作品其中一部分的意义是︰作者将
: 性爱中口交的「触觉和视觉」转以「听觉和视觉」来表达
: (先不论这是否误读)。如果我这样看的话(或者它就真的
: 有这样的意义的话),难道它因此就不算艺术品了吗?
: 或者我要问,为什麽这麽多人认为含有色情成分的作品
: 就不是艺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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