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ny0119 (阿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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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申请复职遭刁难解雇
时间Thu Aug 12 13:33:50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2/78/2ay0e.html
记者刘荣、李靓慧、黄以敬/台北报导〕在上海商银任职企划十一年的吴小姐二年前向公
司申请育婴假,今年三月申请复职,竟遭刁难,要她转任其他职务,六月吴小姐遭资方以
「连续旷职」为由解雇,资遣费全没,劳工局最後竟要她自己与资方诉讼。
许多劳工不敢请育婴假,担心原职不保,北市议员李文英接到吴小姐投诉,昨天举行记者
会控诉劳工局行政怠惰,处理劳资争议,太过消极;吴女二年前生第二胎,依法申请育婴
留职停薪,今年二月二十八日期满,原本想要延长半年照顾罹患过动症的小孩,但上海商
银要她要不考虑离职、要不立刻申请复职。
不接受转任 被以连续旷职炒鱿鱼
吴小姐三月十六日申请复职,但主管希望她转任业务,吴小姐拒绝,三月二十四日向劳工
局谘询,当时劳工局认定,上海商银已经违反性平法第十七条,受雇者在育婴留职停薪期
满後申请复职,雇主不得拒绝。
吴小姐说,留职停薪期间,她遭逢父丧,劳资调解时,她怀了第三胎,却为了工作协调身
心俱疲,落得流产,「原本以为大公司,育婴假复职应该不会违法,没想到落得如此下场
,早知道就拿退职金走人。」
上海银行指出,有提供二项职务供吴女选择,吴女对银行安排复职的後勤单位职位,并未
提出异议,但二周後,却表示因家庭因素未能复职,也迟未提出离职申请,六月初银行要
求她办理复职,也未获回应,因此依连续旷职处理,六月中通知吴女终止雇佣关系。
北市劳工局回应,劳资协调已尽力,没有偏袒资方,全案已进入性别工作平等委员会审议
。
劳委会:不合理解雇 可重罚50万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处长孙碧霞指出,尽管九成劳工在育婴假後都可重返职场,但相关申诉
案确有增加趋势,如果资方拒给育婴假、或员工无法回复原职或必须离职的原因无法合理
交代,可依法处以十至五十万不等罚锾。
自九十八年实施育婴假有最高六成薪津贴以来,全国育婴假申请案平均一个月高达三、四
千件,其中男性劳工申请比例有近二成,员工数在卅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劳工申请比例占一
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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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45.21
1F:推 Milanon:都从三月弄到六月了..这? 08/12 13:41
2F:推 piadora:才五十万而已 太少 08/12 14:44
3F:推 thebanana:比某银行好 经理级还被调去前柜 再调去拉业务好了 08/12 19:57
4F:→ thebanana:那女的因素我觉的占大多数 被换工作还不要 这麽爽 08/12 19:57
5F:推 kwan:申请复职本来就不调动职务吧??? 08/13 07:35
6F:→ rexlin:新闻是报导要调去做理专~~~原本是做企划的 08/13 09:17
7F:推 DrPeace:其实这问题就是你想保护谁 保护到什麽程度 08/14 11:13
8F:→ DrPeace:这位小姐应该是在总行部门的才能这样请两年 08/14 11:13
9F:→ DrPeace:如果你是分行经理可以让一个缺这样卡两年吗? 08/14 11:15
10F:→ DrPeace:请了两年还跟你说要再延半年 天呀,同事会不会反弹 08/14 11:16
11F:→ allcreative:这女的自己有问题 08/1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