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anifeng (U deser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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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考题] 票据法 支票
时间Thu Apr 22 12:37:25 2010
用版大的方法解题目都没有问题
偏偏遇到有一题我不会T___T
翻了另一本书的答案也是一样
Q:支票之付款地为台北市,付款地为高雄市,执票人
应於发票日後多久期限内为付款之提示?
A:十五日
我的想法是..
台北市跟高雄市都是直辖市,为什麽不是七日?这样不算在同一省(市)区内吗?
有请版大帮忙解惑了
感谢<(____>
: 只有高雄市和台北市是直辖,其他都是归省(不是废省了吗 XD)
: 这样很好区分吧
: 台湾省 直辖市 第一级地方
: ├──────┐ │
: 县 省辖市 │ 第二级地方
: ┌─┼──┐ │ │
: 乡 镇 县辖市 (区) (区) 第三级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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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32.45
※ 编辑: chuanifeng 来自: 114.35.132.45 (04/22 12:38)
1F:→ chansexy:台北 高雄 算分开的 04/22 12:56
2F:推 beserious:台北市、高雄市当然不是同一个直辖市罗~~ 04/22 15:09
3F:→ vieri21:我记得答案是七天也,我有作过这题 04/22 17:36
4F:推 yape:查我的文 04/22 18:57
5F:推 calase:两个直辖市是平行的,和省同级,所以都独立看待 04/22 19:28
6F:→ chuanifeng:受益良多:) 感谢大家的回答! 04/22 21:17
7F:推 beserious:最简单的方法:把直辖市想像成是"台北省"和"高雄省" 04/2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