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hchu (hhhchu)
看板Finance
标题Re: 票据法问题
时间Sat Dec 13 00:17:59 2008
※ 引述《hhhchu (hhhchu)》之铭言:
: 各位大大,大家好!
: 想问一题票据法问题,因为已经困扰我好久了
: 这两题看了高点的书上
: 都是相同的答案
: (网路上的考古题也是)
: 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前辈,麻烦帮帮我解答
: 谢谢^___________^
: 1.票据法规定,一张发票地为澎湖县,付款地为高雄县的支票,其提示期限应为
: 发票日後几日内?
: a.7日内 b.14日内 c.15日内 d.两个月内
: 答案是a
: 2.在台北县中和市发票後,而在基隆市付款的支票,其法定之付款提示期限为发票
: 日後多久内?
: a.7日 b.15日 c.两个月 d.六个月
: 答案是a
: 依照票据法第130条第二项,发票地和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区内,发票日後15日内
: 所以为什麽答案不是b呀??
: 呜呜呜
: 谢谢大家解答了 不好意思麻烦您们了
: 一起拼合库吧 好紧张好紧张
抱歉各位大大,谢谢大家的回答。
但是我还是很疑惑
因为像是其他题,
3.支票发票地在高雄市,付款地在台南市,其答案的法定提示日期就是15日内
4.支票发票地在高雄市,付款地在台东市,也是在15日内
5.支票发票地在永和市,以台银公馆分行(台北市)为付款地,还是在15日内
我这都是照书上打的,这本是千华的票据法,所以我真的不懂是怎麽分耶!!
不好意思又麻烦大家了 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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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71.190
1F:→ player99:直辖市位阶同省 所以是不同省(15日) 12/13 00:19
2F:→ ramblelife:原po有进笨板的潜力... 12/13 00:28
3F:推 stevenwhite:不会啦 第一次看也小搞混 不是都废省了 还台不台湾省 12/13 00:35
4F:→ stevenwhite:在多比较看看就会知道了 12/13 00:35
5F:推 nameless023:简单的说,除了高雄市台北市,剩下都是台湾省 12/13 01:10
6F:→ nameless023:台湾省包括高雄县台北县喔 12/13 01:11
7F:推 kirovgreat:只能怪这诡异的行政区划分法 12/13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