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rnedo (不可以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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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戏院播国片 比率至少两成
时间Sun Feb 9 00:33:37 2003
※ 引述《waterlis ( )》之铭言:
: ※ 引述《waterlis (助产士 观落阴)》之铭言:
: : 2003.02.08 工商时报
: : 电影该保护吗?
: : 工商小社论
: : 再看看这项挽救电影的措施。政府要规定二成的国片上映比率,新闻局给戏院每场一
: : 万五千元的补助。要给钱、要作此规定,当然就要先界定什麽是国片。因此,第一个先面
: : 临的问题是:国片的定义是什麽?是根据出资者、演员比例、制作的公司、还是有其他标
: : 准?如果订定僵化的标准,那些整合两岸三地、甚至国际资源的电影,该如何看待?举个
: : 最简单的例子,卧虎藏龙算国片否?
: 这是很好的提醒 但是不足以藉此否定这项措施
: "如何定义国片"虽然是重要的问题 但也是後续的技术上的问题
: 我认为不是很困难的问题 如果能够摆脱政治意识型态的话
如果电影本身都会谈到政治的意识型态的话
要让电影排除政治因素讨论是很难的
既然是如果能够...... 那就变成一个很困难的问题
你也简化了因果关系
: : 再者,就算这些问题厘清,那麽,效果呢?最後真是能扶植起国片、还是肥了某些特
: : 定人,最後国片还是无法吸引观众走进戏院。
: : 要想清楚的是:电影最终仍须回归到「商品」,要接受市场检验。想不通这一点,就
: : 是一个笨主意。
: 电影是商品,但是不只是商品。电影有商品的面向,但不能够最终全归结到商品去。
: 果然是工商时报的社论。
国人没有消费电影这项商品的习惯
其他国家视进电影院为娱乐消费行为之一
但台湾似乎没有这个习惯
除了台北县市以外的地方 电影院寥寥可数 看电影的人也寥寥可数
电影在台湾到底是不是商品就已经很难说了
如果要拿电影是个「商品」 所以最终要回归到市场被检验这点来说大有问题
也是一个笨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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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对活人来说,没有想像中的自由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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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82.239
1F:→ aiwa:因为台湾有霹雳火... 推 61.228.48.110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