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li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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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戏院播国片 比率至少两成
时间Sat Feb 8 22:55:56 2003
※ 引述《waterlis (助产士 观落阴)》之铭言:
: 2003.02.08 工商时报
: 电影该保护吗?
: 工商小社论
: 近年国内的电影工业,就算还不能宣布「寿终正寝」,但至少已是奄奄一息了。会有
: 此结果,到底谁要负责,难说;要如何力挽国片,更难说。
所以才要订定能够起死回生的电影法令啊
: 你可以大骂「美帝」好莱坞的「文化侵略」、「文化帝国主义」;所以要坚定立场的
: 与之对抗,政府保护电影工业是师出有名。但,换个角度看,如果国片自己要当阿斗,比
: 水平,别说远逊好莱坞,连大陆片和港片都胜国片一筹。那麽,观众都不买票进场看国片
: ,怪谁?
简化因果关系
而事实上这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
: 再看看这项挽救电影的措施。政府要规定二成的国片上映比率,新闻局给戏院每场一
: 万五千元的补助。要给钱、要作此规定,当然就要先界定什麽是国片。因此,第一个先面
: 临的问题是:国片的定义是什麽?是根据出资者、演员比例、制作的公司、还是有其他标
: 准?如果订定僵化的标准,那些整合两岸三地、甚至国际资源的电影,该如何看待?举个
: 最简单的例子,卧虎藏龙算国片否?
这是很好的提醒 但是不足以藉此否定这项措施
"如何定义国片"虽然是重要的问题 但也是後续的技术上的问题
我认为不是很困难的问题 如果能够摆脱政治意识型态的话
: 再者,就算这些问题厘清,那麽,效果呢?最後真是能扶植起国片、还是肥了某些特
: 定人,最後国片还是无法吸引观众走进戏院。
: 要想清楚的是:电影最终仍须回归到「商品」,要接受市场检验。想不通这一点,就
: 是一个笨主意。
电影是商品,但是不只是商品。电影有商品的面向,但不能够最终全归结到商品去。
果然是工商时报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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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那样,怎样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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