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inmels (良识门外一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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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傲慢与偏见的Mr. Collins继承权
时间Wed Aug 6 12:21:09 2008
※ 引述《rosemary1984 (信。望。爱)》之铭言:
: 谢谢各位板友回答,
: 原来当时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
: 所以父亲死後,
: 家产应由第一顺位男性亲戚继承。
: 可是,我有一点疑问,
: 在珍奥斯汀的EMMA一书中,
: Emma是可以继承家产的?
: 对英国19世纪初的财产继承制度颇感困惑,
: 不知板上有能人能回答吗?
: 谢谢~~
: ※ 引述《indept (真人)》之铭言:
: : 我很好奇为什麽 Mr. Collins 可以继承 Bennet 家的产业?
: : 还有他到底和 Bennet 家的关系是什麽,
: : 为什麽 Mr.Bennet 和 Bennet 姐妹们都称他为 cousin ?
: : 他既然不是一个 Bennet 为何继承权会高於 Bennet 姐妹 ?
其实这个问题也困惑我很久,
找了很多资料但都没有完整的说法。
似乎并不是女子就没有继承权那麽单纯。
举例来说,
傲慢与偏见中的德堡家,
那个一心想把女儿跟达西送作堆的姑妈,
她的女儿就是heiress。
可是这个所谓的heiress,
似乎绝大多数情况是指一份财产,
在小说中提到她们时会说她有多少多少镑的总财产。
(比如Miss Darcy有三万镑,Miss Crawford有两万镑)
看起来似乎是女子没有"地产"继承权,
英国贵族为了防止土地越分越少到不足以维持家族门面名声,
有两大策略,
第一是每一代只有一人(即长子)继承地产,
包括manor house加土地及因此而来的年收租金,
第二是为了防止儿子不肖,
(通常一出生就知道自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缺很容易制造不肖子)
法律上有一招entail,
规定儿子只能使用地产收入但不能买卖或抵押地产。
傲慢与偏见中Mr. Bennet及理智与情感中的Mr. Dashwood皆是如此,
以致他们会为了自己死後孤女寡母的未来忧心。
不过要解释傲慢与偏见的情况,
似乎女儿虽无地产继承权,
但在继承人无儿子的情形下,
继承人姊妹的儿子反倒是有继承权的?
同样例子也发生在咆哮山庄,
Heathcliff用了那堆手段的目的,
就是因为这样一来他儿子将会成为舅舅的继承人。
不过如果以上成立,
有许多情况就需要解释了。
比如S&S中,
为何Mrs. Ferras有权剥夺长子继承权而全给次子?
(尤其看起来Edward应该已经成年了而法律上女性是没有财产的)
(heiress婚後她的财产会全归於丈夫,由丈夫处置)
显然必须Ferras家的财产完全不涉及地产,
已故Mr. Ferras又有什麽遗嘱之类?
德堡夫人的话又如何解释?
她说幸好德堡家没有这种规矩,
可是由法律来看,
无论如何那时代女性是没有地产继承权的,
那麽照这状况来看Rosing Park应该会有他人继承?
那又为什麽丧夫後的德堡夫人不像Dashwood母女们一样被赶出去呢?
Emma亦然,
她即使是heiress应该也无权继承房产。
不知道版上有没有能查到这答案的高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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