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drian (Let Right Be Done)
看板Fiction
标题Re: [问题] 关於"简爱"里的金钱
时间Thu Oct 11 19:38:16 2007
※ 引述《grinmels (良识门外一游魂)》之铭言:
: Austen笔下就有。
: Mansfield Park的Edmund,
: 老爸给他留了两份教区,
: 一份为了还长子的债卖给爱吃牧师了(终身持有死後会还),
: 光另一份居然还有一年七百五十镑的价值。
: Northanger Abbey的次子的教区显然也是超好的一份,
: 可以让他独立到反抗父亲来求婚。
我有个疑问,为什麽教区是「给」的?
P&P中,柯林斯先生的教区是Lady Catherine给的
S&S中,爱德华的教区是布兰登上校给的
还有原po举的两个例子
书中所谓「给」,是指这些patron们运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关说,从许多竞争者中,
安排一个教区给他们的意中人选?
还是,老子我说了就算,我爱给谁就给谁?
以上是「给」的方式,下面谈的是给的内容
牧师得到一个教区,那就会有一个牧师公馆
牧师除了教区的十一税,信徒的贡献外,还有其他的收入吗?
像那个「老子说了就算」的例子,如果老子没有出钱养牧师,他可以说了就算吗?
牧师公馆,是教会的财产,还是当地patron的财产让牧师借住?
而Sir Thomas Bertram把一份教区卖给爱吃牧师,教区还可以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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