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ry901 (3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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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北市仅七处河滨开放燃鞭炮 违者最高罚三万
时间Fri Feb 1 00:01:17 2008
source: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3+132008013101175,00.html
今日晚报 2008.01.31
北市仅七处河滨开放燃鞭炮 违者最高罚三万
中广新闻/林丽玉
农历春节,许多民众会燃放鞭炮应景,不过为了维护环境安宁,台北市今年只开放
河滨公园部分区域,供民众燃放鞭炮,台北市水利处表示,民众如果没有在规定的地点
放鞭炮,可处三千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款。
过去农历春节,台北市只有学校、医院等特地区域周边不准燃放鞭炮,不过往年许
多民众到河滨公园四处放鞭炮,造成周边居民抱怨,今年台北市水利处规划七个距离住
家较远的区段,让民众放鞭炮,包括新店溪流域的道南河滨公园、淡水河流域的福安河
滨工园、基隆河流域的双21河滨公园等,水利处长陈毓贤表示,如果民众没有在规定的
河滨公园区段放鞭炮,依照噪音管制法,可以处三千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款。
另外除了特区节庆可以在这七个区段放鞭炮,台北市全年度,也开放洲美街外河滨
公园及福和河滨公园两个地点,全年都可以燃放鞭炮,不过施放的时间,分别是上午七
点到晚间十点,还有上午七点到晚间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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