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incloud (C.C. Lee)
看板FengYuan
标题[讨论] 野花与警察
时间Sun Feb 8 13:15:52 2009
另外开一篇来讨论好了
首先对我自己认知上的错误向大家说抱歉
也对误解该妇人的行为致上十分歉意
其实整件事情我觉得很有趣的一点
是在於警察究竟犯了什麽错
反而从执法者的身份变成众人挞伐的犯罪者
没错,法律不外乎情、理、法
但是这三者孰轻孰重,到底要怎样排顺序
我想一直都是一个很有趣的论点
我想我知道P板友的论点
也许当事情发生在我或是我的家人朋友身上
我会跑去黑特发文也说不定
但是我认为,整件事警察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
他犯的错顶多在情感上有些许瑕疵
并不能因为这样就偏颇的认为他法律上也有错误
甚至连其他事情也参在一起骂下去阿
更好玩的是
从一开始就有人认为,小错何必大费周章
为什麽不网开一面法外施恩,给予口头警告就好了
这究竟是发生了什麽事勒?!
当人都是小孩子的时候,大家都会认为犯错就要处罚
这样子小孩子才会学到教训,因为他会把做错事和处罚划上等号
可是当年纪渐长,反而犯错还要区分大错小错
大错才需要处罚才能学到教训,反而小错就大家汤圆搓一搓就过去了
这样造成什麽结果勒?!
变成伤天害理的大错数量减少,可是偷鸡摸狗的小错变得越来越多
再加上每个人对小错的定义不一样
啧啧,不用发生伤天害理的大错,光小错就把社会搞得一团乱
治乱世要用重典,这句话其来有自
但是我觉得现在用重典并不是治本的好方法,顶多只能治标
我们能希望的,是这个社会的执法人员
都能像这次讨论的警察一样,用同样的态度去处理每一件事
而不是大错化小、小错化无
也希望所谓的人权团体,不要把人权这两个字无限上纲
犯了错就是要让他受到教训,而不是期待他会突然洗心革面
这样子才能导正混乱的社会风气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因为我很不会写论述文章,所以可能有点乱
还请大家多多包含XD
以後有机会再给我多点机会练习吧 囧
(板主:你想每次都来引战阿 (/‵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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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rcaLee:你太理想化了 02/08 13:38
2F:→ flyincloud:理想化又如何,本来就是该这样,只是现在没人做得到阿 02/08 13:40
3F:推 qhahhu:希望惊察是对每一个犯人都这样,而不是选择办案。 02/08 13:55
4F:推 airportman:关键字:比例原则 02/08 14:16
5F:推 Herodotus:拿铁latte是义文...法文的牛奶是lait。所以我想红茶拿铁 02/08 16:16
6F:→ Herodotus:如果用法文说应该叫红茶欧蕾吧(au lait) 02/08 16:17
7F:→ Herodotus:推错篇= =" 02/08 16:17
8F:→ deplorable:因为警察平时太混,现在这样被认为是在拼业绩 02/08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