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romsu (兑换晴天)
看板FengYuan
标题[公告] 禁止在板上徵求or买卖消费券
时间Sun Jan 18 22:09:23 2009
97.12.05 总统令:制定「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 华总一义字第 09700266001 号令
第 6 条 消费券不得找零、转售、兑换现金、商品礼券、现金礼券,或以电子、磁 力、光
学等形式储存金钱价值使用。消费券不得作为扣押、抵销、供担保或强制执行之标的。
为了避免触法,请板友们务必遵守
不要在板上徵求或是买卖消费券喔:)
p.s不然...你被人抓爬子告密给警察,被抓走了板主可是救不了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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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条路,是通往钢琴的
只要给我一小段彩虹的跨越
一点点风的助跑,一些相关或无关的深情片段
我就能,清楚无误地翻译出一首
微笑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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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39.49
1F:推 wuluke:这个只抓商家 个人兑换不违法 01/18 23:19
2F:推 spyQ:这个个人是可以买卖的,只是不鼓励,可以去forsale版啦~ 01/18 23:23
3F:推 hunter051989:可以兑换肉肉吗...? 01/18 23:24
4F:→ roromsu:那个...这是小组长交代的orz所以各地区板都要发布&遵守^^" 01/19 09:27
5F:→ roromsu:每个板对於消费卷的做法不同,不能同一而论 01/19 09:29
6F:→ roromsu:而且我们并无法判别此人是否为个人或是商家 01/19 09:30
7F:→ roromsu:所以原则上是禁止的 如果站方之後有通知可以全面开放 01/19 09:30
8F:→ roromsu:地区板自然会跟进:) 所以买卖消费券请到 forsale板喔 01/1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