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cat (imacat)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仇CCR的现象
时间Fri Mar 22 15:29:16 2013
大体上同意。一点小小修正。
※ 引述《sopher1990 (sopher)》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WomenTalk 看板 #1G_FxNXB ]
: 作者: sopher1990 (sopher) 看板: WomenTalk
: 标题: Re: [讨论] 仇CCR的现象
: 时间: Mon Jan 21 16:39:46 2013
: 很多女生以为,我又对CCR没有兴趣,仇CCR现象骂的不是我这种女生,所以不干我的事。
: 错了,我认为仇CCR现象其实是一种对男女性自由的差别待遇,它本质上是一种性别歧视
: 。
: 仇CCR现象有一点很有趣的是,被批评的几乎都是台湾女性找外国男性,而不是台湾男性
: 找外国女性。虽然实际上台湾男性跟外国人结婚的数量多得多。也不乏台湾男性说自己偏
: 好日本女人,这些行为却不是仇CCR人士所关注的。
: 那为什麽那些仇CCR的人却专注於女性跟外国人交往的部分呢?
: 因为他们心底认为:1.女人跟男人上床,就是男人赚到,女的吃亏。2.个人的性行为不是
: 个人问题,还是家族尊严、国家尊严的问题。
: 合并1.和2.,就可以得出3.假如女人跟外国男人上床,那就是为母国带来羞耻。假如男人
: 上了外国女人,那就是为国争光,代表本国比外国高上一截。所以女人理应乖乖的把身体
: 留给本国男人上,才不会丢了本国的脸。
: 所以台湾男人娶外国女人不在仇CCR者的批评之列,即使这些台湾男人很可能花了大把钱
: 才能上到这个女人。因为依照一般的想法,会用钱交换性的那一方,是权力较高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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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力的角度来看,掌握有「很有价值,让对方要用钱来买」的东西的一方,才是有权
力的一方。正因为对方没有权力,才要用钱来买权力。至於那些有权力的人,例如有婚
姻、伴侣,可以对伴侣行使婚姻权力的人,或是拥有更大名声、权力的人,不需要用钱
来买。
因为女人掌握社会认为「很有价值」,只能交给有权力的男人的「物品」,社会上才会
认为女人把这个物品用金钱卖出去的行为「很低贱」。前句的推论,限制了女人使用自
己的身体的方式,只能给有权力的男人。女人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使用主导权。
我不觉得妓女低贱。妓女只是把自己的身体的权力拿回来重新掌握而已,是权力较高的
一方。
: 比如说在性交易中,嫖客的地位比妓女高,因为是嫖客出钱,妓女是低贱的出卖肉体的人
: 。所以台湾男性娶外籍女性,代表了台湾的经济地位高於中国大陆、东南亚等国家,这是
: 为台湾争光,所以不需要被批评。
: 有时候,仇CCR者会掩盖自己是性别歧视者的事实,他们会说是因为那些女人的嘴脸太谄
: 媚、他们劈腿等等,但事实上,当台湾男性做了同样的事的时候,他们不会施以同样的关
: 注和批评。就像有同性恋勾引未成年人,就会引来大肆挞伐。表面上他们只是在攻击勾引
: 未成年人是错误的,但实际上当成年男性跟未成年女性上床的时候,他们的力道就小得多
: 了,甚至可能暗暗的觉得这个男的真是人生胜利组。他们骨子里就是歧视。
: 我不理解,就算那些CCR的女人很好上、用自己的热脸贴白人的冷屁股,那请问有什麽不
: 对的? 假如CCR不是错误的,那CCR为什麽会危及国家尊严? 他们不愿意承认他们认为女人
: 随便让男人上就是一种错误、淫荡的行为,反过来台湾男人上了外国女人就不是。
: 我再度重申,网路上的仇CCR现象,就是一种性别歧视。它不是只是在攻击CC的女性,它
: 是在歧视所有女性。它背面的前提是女性的性行为和性慾望理应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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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255.141
1F:推 august27:这个说法很有趣 不过这样又好像假设使用[金钱]的人是 03/24 09:01
2F:→ august27:比较没有权力的一方? 03/24 09:02
3F:推 Arianrhod:我觉得掌握身体主控和诠释权并无法论证妓女整体是掌握权 03/24 09:49
4F:→ Arianrhod:力的一方。这里可能还要再探究性交易的卖方心态 03/24 09:49
5F:→ Arianrhod:而且客观上的权力架构可能也值得再商榷? 03/24 09:50
6F:推 sanzome:同意楼上,且性交易不应架空於社会经济结构後 03/24 10:34
7F:→ sanzome:来讨论内的剥削问题,毕竟性劳动确实也是劳动。 03/2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