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 (简单生活)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性交易政策走回30年前老路
时间Sun Dec 18 22:03:32 2011
虽然承办政府业务的确会跟公部门的关系比较亲近,
当然要传递什麽讯息或影响会比较容易,
但我认为,这次社维法修法,其实立法院采取的是一个相对保险的作法,
规定专区内合法,回应性交易应该合法的诉求,
有啊我有合法喔,在(实务上可能看不见的)专区内就合法啊!
规定娼嫖皆罚,符合大法官释宪的建议,以及回应嫖客应该受罚的诉求,
把消费者也纳进处罚对象。
但是说真的,为什麽最後会变的有点偏向这群性剥削联盟的妇团的诉求,
最主要的应该还是,这群妇团的声音,
还是代表着大多数中产阶级、宗教团体,以及那些发声会被看见被听见的民意吧,
当然还有道德上的政治正确,
也就是说,支持性交易合法的声音,
可能是中下阶层根本被(某些中产阶级或知识份子)视为不重要、不理性,不文明,
或者是因为道德的压力而不敢发声的人。
反正,有政治勇气的公仆很少,何况是这种挑战大众道德的事,
我倒比较期待娼嫖皆罚之後,嫖客会有什麽动作或反应,可能集结吗?
※ 引述《gbenjamin (rrr)》之铭言:
: 实在是没办法
: 听说政府很多的案子
: 都是由励馨和妇女救援基金会等"妇女"团体承包
: 所以她们怎麽说
: 政府都会重视
: 无意间她们对国家治理
: 有了很深刻的影响
: 其它的"小咖"
: 也很难跟这台面上的"妇女"团体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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