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j56bj (逼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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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立报] 解读「闪兵艺人」的 性别/法律社会学意义
时间Fri Sep 23 03:29:5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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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闪兵艺人」的 性别/法律社会学意义
2011-9-22 21:55 作者:张金权
「闪兵」议题近来甚嚣尘上,连艺界大老也出来重炮轰击这些年近30、但没有服兵役的男
艺人。我想不只是这些男艺人受到责难,本地许多不愿当兵的人也遭受着这种抨击。
人民依法律服兵役,但也依法律「不服兵役」。你怎麽知道这个人一定要当兵?你凭什麽
预设他是军方想要的「合格男体」?别人的身体状况作为一种资讯隐私,凭什麽公开给你
答案?在未能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免役资格的时候就严厉批评别人年近30没当兵是闪兵逃兵
不爱国,就是在间接指责、歧视那些实际上可以「依法免役」的人。这种把人分类成「健
全人/不健全人」的粗暴逻辑,实务上甚至导致某些明知自己可以免役的人,为了避免被
归类为「不健全人」,也勉强自己去当兵。请问,健康风险谁来负责?
复次,「没当兵就不是男人」的话也言犹在耳。不是每个官方性别被填写成「男」的人都
稀罕当个男子汉。有人就是想要当个娘炮,不可以吗?「不是男人」这种歧视娘炮的言论
,竟是本地社会习以为常的性别语言。更进一步来说,有些人真的就不想当法律意义上、
生理意义上或心理意义上的「男人」,难道不可以吗?英国、荷兰、澳洲都已经在研议在
官方文书的性别栏位增加「X」,以尊重有跨性别需要的人民;本地却还在指责别人「没
当兵就不是男人」,无疑彰显出僵化的性别刻板印象,以及本地陈腐、落伍又偏误的性别
化法律治理。
第三,为什麽指责人民「闪兵」?德国自2011年7月起废除一切强迫兵役及其替代工役制
度,在此之前德国的役男只要写一张申请书,表明自己有「良心」,即可任意将兵役转换
为替代役,而且分发单位前不需要经过「军事基础训练」。反观台湾的替代役却不这麽简
单,为什麽?因为国家担心役男个个有「良心」,大家都不当兵,兵役制度就会垮掉。此
种担忧,恰恰证明了强迫兵役的政策不得民心,不去检讨不得民心的政策,大家却争相去
指责个人不愿当兵的行为,本地这个伪善的社会实在集体癫狂。
艺界大老一再希望艺人们作表率。我想,能够为对本地社会现象进行反省、批判,从而对
民智的开化带来贡献,才是公众人物所应为的表率。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教育小组成员。台大法学硕士,台大博士研究)
注:作者谨以本文声援支持9月24日星期六的高雄同志游行。「同志」一词除了指涉同性
恋,还有双性恋、「不男不女」、尚未/不愿确定自己性别或性倾向的人。(可详参台大
社会科学院院讯12期,页41以下。全本PDF下载网址为:
http://www.coss.ntu.edu.tw/chinese/newsletter/newsletter12.pdf)因此同志游行不
等於只是同性恋游行,而是在争取对一切性别认同、性倾向、性别特质都应友善对待。骂
别人「不当兵的不是男人」,就是在强暴别人的性别特质甚至性别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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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0960031:大推以色列,不当兵的不是公民,无论WMX。 09/23 04:12
2F:推 qaz:推推!! 您的ID跟版主好像XDDD 10/19 22:39
3F:推 bj26bj:啊啦,那是我的分身ID没错...之前因为罚单未缴所以无法转文 10/21 21:08
4F:推 walby:那你比较喜欢56还是26XDDDDDDDDDD 10/2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