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 (简单生活)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要如何区别何谓男女不平等 何谓男女差눠…
时间Mon Sep 27 21:14:24 2010
依据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里面对性别平等与性别歧视的介定,
所谓的平等是在认知到差异(包括生理及社会的性别,阶级,族群等)的前提下,
创造机会的平等,并提供支持性的环境,协助妇女享有完整的人权。
所谓的歧视女性,指的是对女性直接,间接或制度性的排除,(你不够格.不适合.不要你)
就像清洁员招考的新闻,目前已经认知到男女的生理条件是有差异的,
因此在负重来回跑的考科上有不同的要求,而且也算有所依据去设计考法,
但是在新闻中可以看出,如何保障女性跟男性有同样竞争这项工作的机会,
可能还牵涉其他的制度设计,例如招考的身份别是如何分组? 录取人数如何分配?
这就不只是负重跑步这一项的问题而已。
我倒觉得那个身分类别跟各类别的人数是怎麽设计出来的,看起来比较有问题。
至於在教召上面,我就很好奇国防部是怎麽推演出女兵不用教召的政策?
因为那的确会让人觉得似乎有性别不平等的问题,就新闻上看来,
女兵退伍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当後备军人,且也有退伍女军官表示,
女性牵涉到怀孕生产等孕育角色,我猜想或许这是国防部让女性自由选择的原因,
考量到女性可能面临怀孕生产之类的状况,因此让女性可自由选择,
若是这样,就不能够视为两性不平权,那位退伍女军官也不必觉得无法平权。
这里就要提到CEDAW公约的重要概念,也就是强调"对母性的保障",
由於目前仍只有女性能够生产下一代,因此应特别保障与母性有关的各种方面,
当女人身为孕妇或母亲,她们自身的健康,职场就业的机会,生育子女的决定,
兼顾就业的各种托育制度,作全职母亲的经济保障等等等.....,
基於对母性的保障而采用的特别措施,像是育婴假,公共托育,生理假,产假,
因顾及照顾幼儿而需要的弹性工时等等,与怀孕生产及照顾子女有关的权利或福利,
都不应该被视为给女性的特权或(相较於男性的)性别不平等,
唯有保障女性作为有能力生育延续人类生命的生理角色,才可能使整个社会延续。
因而,CEDAW公约才明白指出,差异是要被看见的,保障机会的平等,
才是保障(妇女)人权的核心所在。
※ 引述《akura (阿库拉)》之铭言:
: 最近有几个新闻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009260052
: 男女不平等?女兵免教召惹议
: http://cchsutaiwan.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26.html
: 北市府官员「性别盲」男生女生一起跑 女性清洁队员真难考
: 要如何去分辨怎样的状况算性别歧视
: 怎样的状况算性别差异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225.128
1F:推 akura:恩谢谢~ 09/27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