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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内政部将召开性交易除罪化公听会
时间Mon Jul 26 21:45:2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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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将召开性交易除罪化公听会
2010-7-25 22:26 作者:史倩玲
【记者史倩玲整理报导】在大法官做出性交易除罪化的释宪案之後,至今内政部仍无提出
相关配套措施。而内政部也表示,将从8月起召开公听会,并研拟相关配套措施。
内政部表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也就是罚娼条款,在民国98年11月6日
公布的大法官释字第666号解释後,将於100年11月6日失效。8月内政部将邀请相关部会、
专家学者、民间团体等,召开「成人间合意性交易行为除罪化除罚化相关议题」公听会,
希望广徵各界意见,研拟配套措施。
内政部指出,社会秩序维护法为我国现行管制成人双方合意性交易行为的法律,该法律第
80条第1项第1款规定仅处罚性交易的卖方,并未处罚买方。
由於大法官释字第666号解释认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就意图得利与人奸
、宿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之规定,与宪法第7条之平等原则有违」
,如果民国100年11月6日届满日前无任何增修,上述法律条款将失去效力。
两场公听会议题讨论的重点包括:对成人双方合意性交易行为应否禁止或处罚、以及成人
双方合意性交易行为除罚化後,对交易地点是否应有所限制与规范,另外性工作是否须经
过许可或登记,而有配偶者之性交易行为与刑法通奸罪的关系又为何。此外,成人双方合
意性交易行为除罚化与人口贩运」及性剥削间的各种关系等议题。
内政部指出,为了配合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相关会议决议,因此召开性工作除罚化公
听会,以厘清相关疑义,并寻求可行配套方案。同时希望关心性工作除罚化的民众能够参
与提供意见。
公听会2日在新店大坪林联合开发大楼15楼国际会议厅,31日在高雄市政府社会局长青综
合服务中心,时间都是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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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Uchef:如果我是高中以下的人 我会很错乱吧...XD 07/27 12:04
2F:推 FKL:上面XDDDDDDD 07/27 19:22
3F:推 Mancer:...不至於成人性交易跟儿少性交易也分不清楚啦 07/27 20:31
4F:推 f0960031:如果性交易不是坏事的话,那差别在哪里? 07/28 02:14
5F:→ f0960031:如果性交易就是坏事的话,又何必除罪化? 07/28 02:15
6F:→ Mancer:如果问题有楼上讲得这麽「黑白分明」也不会吵这麽久了=-= 07/28 09:48
7F:推 teiD:儿童性交易没那麽简单,跟童工问题一样,劳动不是坏事,但强 07/29 00:07
8F:→ teiD:迫未成年的儿童劳动是另一回事。 07/29 00:08
9F:推 reke:童工当然是不对的,可是学校不会开「儿童工作防治课程」 07/29 04:12
10F:→ reke:性交易真有心要除罪化,那就只是一种工作,特别为一门工作在 07/29 04:14
11F:→ reke:儿少的情况来开设防制课,就是一种错乱了。 07/29 04:14
12F:推 teiD:嗯,我的意思只是儿童的各种问题有别於成人独立出来处理是有 07/29 11:27
13F:→ teiD:其意义存在的而已。 07/29 11:28
14F:推 Agency:不过反对性工作的团体经常混在一起讲…至少不刻意区分 07/29 11:56
15F:推 nominalism:我不知道"童工"是什麽意思,但即使是现行法规应该也没有 07/29 14:27
16F:→ nominalism:规定未满15岁不得从事对价劳动,只是规定方面较为严格。 07/29 14:28
17F:推 honkwun:这时间也太偏了 08/01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