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ean26 ()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杀很大"广告爆红原因与社会的关联
时间Tue Oct 27 01:38:29 2009
感谢原PO给了这篇文章提供讨论基础,我也是女生,也一直努力追求着更性别平权的社会
希望可以让你感觉到我讨论的善意:)
本文很长,我比较想要回应的是聚焦於女性这一部份的讨论。
原PO说「区区几千几万元,就可以消费自己身体器官?此风可长吗?...我更有同学从小
父亲身体不好,母亲忧郁症并且近年癌症过世,她家境更差,她比瑶瑶更正,身材更好甚
至皮肤超白,声音更甜,但是她有为了钱而消费身体吗?没有」,以及「请女性尊重自己
、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我自己对於谴责女性利用自己的身体甚至性,以及要求结构弱势者自我尊重的呼吁,
都比较敏感一点,讨论也主要建基於这上面。原PO如果并不是这个意思,也烦请指正,
那这部份也就当作以我的误解作为讨论的另一个起点吧。
我分成三个部分讲:
1. 运用自己的聪明、劳力、才能来换取金钱(或是翻译成生活所需资源),和运用自己
的美色、甚至是性,来换取金钱,差别在於哪里?或是更抽象地讲,都是消费自己的
身体,运用劳力和运用美色有什麽本质上的差别,而需要给予前者鼓励,後者谴责的
吗?
这个争论在女性阵营里面争论不休已久,我自己的立场是认为没有什麽本质上的差异
。我认为不需要将性神圣化、纯洁化。不管是异性或是同性关系当中,以性作为亲密
表徵,以及进一步以索求性或是给予性,作为亲密的输诚,其实是常有的事情。今天
我跟几个姊妹淘聊天都聊到自己的男朋友有事没事会骚扰自己一下,想要做阿怎样的
,如果你一直拒绝他,他就会觉得你不爱他了,有时候女生出於爱怜或是没关系的考
量,也是就会跟男友做一下,有时候就是不想做,然後男友就会恼羞成怒闹脾气这样XD
简单地说,以性拿来交换些什麽,其实不是本质上就应被谴责的事情。
转到另一面来讲,用金钱换取某些东西,是否也本质上应被谴责?这也可以情侣间的
互动作为范例。其实情侣之间有很多互惠,这是当然,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很简单。
互惠的仔细操作有很多,像是买礼物送对方、讨对方欢心,就很接近一方给予金钱的
互惠。
那麽,用性换取金钱,或是用金钱换取性,哪里需要被谴责?因为没有亲密关系吗?
我自己是想不太出来这个点有多重要到,我们应该要去谴责这种行为。有时候,当我
们苦恋着某个人时,即使他是欺骗,我们也宁愿她愿意说些好听话、和我们有身体接
触等等,这也没有双方的亲密关系,也只是涉及某种互惠,但我们就通常不会谴责这
种行为的。(毕竟就是个人的需求和选择阿)
2. 不好意思,第一层次说太多了,其实我自己是猜测原PO在第一层次的观点,可能和我
是相左的,毕竟这个问题在女性主义的阵营有两种立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第二层次我想去谈的是,如果暂时搁置买卖美色或是身体的道德观不谈的话,这件事
情是否有其她的视角?这边我想从女性的能动性去谈。
能动性大致上是指个人运用力量、抵抗结构,或是在结构限制下获得己身所需资源的
能力。每个人拥有的资源并不相同,每个人拥有的意志、兴趣也不相同,因此每个人
选择发挥自己长处的方式也不相同。但能动性这个词,看到的是结构限制下,个人如
何努力。
不知原PO是否看过金瓶梅,或是最近侯文咏写的新书「没有神的所在」,这本书有一
个不同的观点可以切入:在那个女人唯一的资源是其美色和性时,我们可以看到没钱
没势的潘金莲,在那个对女性十分苛刻的年代,仍然努力发挥她唯一、也最可以运用
的资源:美色与性,去争取西门庆对她的喜爱,换取她生活的基本保障、甚至更多权
力。我们可以谴责这种行为,也可以在这种恶劣的环境当中,看到女性不甘成为时代
牺牲品,而以其自身优势去努力求取生存与自我的能动性那一面。
时代回到现代社会,我们女性的资源比起那个时代多多了,但这也并不代表路对女性
来说已经都没有障碍。性别刻板印象、同工不同酬等等,都还是让女性的路并不轻松
。以瑶瑶为例,她可能也是很努力的发挥她自己认知最可能运用的资源。我们并没有
资格要求别人去选择比较艰难的路走,而且我们对於别人所有资源的评估,也没有办
法取代她本人的评估的。当她很努力时,不在那个位子上的我们,比起谴责她的选择
,其实我们有更好的作法。
这就是以下我要说的是,不要个人归因,而是可以去看见影响个人决定背後的结构力
量。
3. 这段先介绍一本书作为讨论起点:路西法效应。本书在说的是一个很有名的心理测验
,一个教授找了两群同样优秀的大学生,来角色扮演:狱卒和犯人。90%的人认为自
己成为狱卒时,绝对不可能虐囚。但实验进行不到两个星期,便发生严重的虐囚事件
,而犯人也不抵抗这种不合理,只求自己符合规则少受点苦。很不可思议的研究,这
代表着,你我再自信满满,还是有极高可能性在那个情境下成为虐囚的人。本书作者
从心理学去说明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人在环境下有多容易被影响,因此顺应社会
所铺出来的最小阻力道路走(见树又见林,一本很好的社会学入门书,也是这麽说的)
,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一样。我们要选择的不是谴责个人,而是鼓励那些少数勇於
突破的人,甚至也鼓励我们自己做那样子的人。
作者说,能做到这样子的人,便是英雄(或是英雌:P)。
回到上段所说,每个人对於不同道路难度的评估并不相同,我们也没有什麽资格去要
求别人的人生应该要走比较困难的那条道路,毕竟我们没有办法对别人的人生负责,
而且经济理性的个人,多会选择比较不艰难的道路的。
那麽,我们的问题便在於怎麽设计出一条不艰难的道路?
出卖美色和身体,是轻松钱吗?我不这麽认为,社会上的道德压力、谴责等等(不管
是否适当),都是当事人要背负的大成本。那麽,我们要看见的是这个社会在其它女
性可有的选择上,所放置的更多、更大的成本和困难。
来检视台湾社会环境,是怎麽限制女性:性别刻板印象、同工不同酬、玻璃天花板、
不同的性别期待、不平等的家务分工实质导致两性职场成就不同等等,这些实质限制
了女性能力的不合理,你我都多少亲身经历过,而我们也更可以理解那些更缺乏资源
的女性的困顿和辛苦,不管是社会的还是天生的。而同时,我们也都可以想像到她们
在不同角落的挣扎与努力。(这就是能动性阿)
以路西法效应和见树又见林两本书类似的立场作结的话,个人不是我们所要谴责的,
背後那个影响个人行为的结构才是。
(其实我不闲阿,我只是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时间而已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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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4.77
1F:推 reke:本来看到上一篇想写点什麽 看完这篇就懒了 XD 10/27 04:02
2F:→ reke:这三个点的确也是我直觉就想到会出问题的部分 看来是近年女 10/27 04:03
3F:→ reke:性主义论述在台湾都绕着这几点在打转吗? 10/27 04:04
4F:→ barbmarco:近年..吗? 呵呵. 10/27 08:18
5F:推 wicheer:谢谢~ 很多同感的感慨 10/2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