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fu (anfu)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转录]如果女人提倡性别平等,为什麽不当兵
时间Fri Jul 31 16:16:52 2009
要转化观念:当兵非「义务」,而是种「权利」!
身为女性要积极主动去争取国家政府配给可以当兵的权利。
乐观来看,几乎可以想见未来男女更是平权,只是现行的社会配套不足。
大法官释宪:
『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其实是迎合当下时空背景,灰色地带的取巧说法。
可想见未来又会变成性别歧视的滥觞。
(为何女性要这样?男性要那样?谁有权利决定社会生活功能角色?)
如同国家机密是否属全民知权?政务费的应用在哪?
宪法也是「人」来讲,是会配合当下社会局势解释。
有人提问,都硬要在法条上作出解读,背景却是兹事体大、动摇国本的潜规则。
场面上用官话含糊带过,待时局转变後再修法精进。
当兵的「权利」被剥夺。
女性,你为什麽不生气?
台湾对一般人民有枪械管制的限令,普通老百姓要接触到枪枝不太容易。
能够【玩枪、摸炮、坐飞机】,这应当是种特权!多麽荣耀与趣味的事!
但现令却限制女性无法如男性一致的当兵、靠近到这些事务的机会。
有没兴趣接触是一回事;但被强制淘汰,剥夺接触学习的机会是另一回事!
现实生活上,义务役虽然薪水低於大众期待,但也算是项收入。
有许多人无业在家,一毛钱没赚,还要多花钱,去当兵赚个五千,都比没有强。
何况军队还提供水电饮食衣物居住,各项生活必需品不愁。
再来,是特殊专长的教育:指挥领导、枪炮操作、电机通讯、造桥铺路繁多等。
哪样不是一般社会上,花钱都不定能学得的经验。
更有人际关系拓展与全省奔波见识增广,在在都是优点好处。
把当兵当成「权利」,而非「义务」。
具体执行,从现在开始。
发起女性一人多信,告知所有政府官员、立法委员、议员,
女性也要当兵的「义务」(权利)!
从而修法,让所有人民皆有服义务役的权利与两性平等共事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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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nfu 来自: 118.165.20.225 (07/31 16:20)
1F:推 fotofolio:不错的搞笑文XD 07/31 16:47
2F:推 join348723:XDDDDD 07/31 22:47
3F:推 s20953:我觉得还满严肃的阿 笑点在哪? 08/10 17:10
4F:→ teiD:楼上你真的还满初级的...... 08/13 00:51
5F:→ s20953:请多指教 除非板上不想厘清一些基础的概念 08/14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