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 ()
看板Feminism
标题我们反对性产业
时间Sun Jun 14 15:55:12 2009
■我们反对性产业【2009/06/13 苹果日报】
纪惠容(财团法人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执行长兼公视有话好说NGO观点主持人)
行政院即将就「性工作者除罚化」正式定调,并朝色情专区规划。对这样政策的
方向,长期关心性交易与性剥削议题的我们有话要说!我们认为性交易的实质内
涵就是一种性剥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将导致台湾性剥削的状况更为严重。在
此关键时刻,我们发起「反性剥削联盟」,期许法令与政策决定者三思。
首先分析卖娼者,为何从古至今在性产业最底层的卖娼者绝大多数都是女性而非
男性?我们认为它就是一种性别暴力,因为进入性产业的人绝大多数是底层弱势
妇女,她们因为经济、机会匮乏,不得已「选择」进入这个行业,因而陷入更多
的弱势与被剥削。励馨曾作过访问,大部分的她们说:「当时若有更好的机会与
选择,我不会选择这个行业。」
◆剥削金钱健康受损
而这个行业并未让她们真正赚到钱。大多数的钱层层剥削下来,已所剩无几。又
根据研究指出,在此行业工作,常因毒品、菸酒、性病毒之流通,生活日夜颠倒
,导致她们付出极大的健康代价并慢慢脱节於主流社会,形成更弱势妇女。也难
怪欧盟的人口贩运纪录片 (We are not for sale)指出,92%?95%的性产业
工作者(女性)想逃脱或离开。再来分析嫖客,嫖客真的因为性需求才去嫖吗?
根据中央研究院瞿海源教授与国防医学院教授黄淑玲的研究指出,更多的嫖客是
中上阶层的男性,他们大部分是因为娱乐、应酬的需要,而去欢场找乐子,进而
进行性交易。
对於性产业的剥削者人口贩子、皮条客、老鸨、业者等所谓的第三者,我们主张
应该严惩,政府若采用公民会议的决议而不处罚得利的第三者,则与今年六月正
式生效的《人口贩运防制法》之立法精神冲突,更凸显政府决策混淆、中心价值
不定,因为该法主张严惩第三者。
看看各国主张,从欧洲国家的经验指出,合法化的性产业市场反而成为人口贩运
的拉力,透过惩罚嫖客之需求抑制手段,可以减少人口贩运犯罪。以瑞典为例,
1999年通过罚嫖不罚娼,并严惩剥削的第三者法律,不但减少性交易市场规模,
更减少人口贩运犯罪。瑞典另有社会配套方案帮助妇女脱离卖春,其每年有约四
百到六百的人口贩运女性受害者,人数仅为邻近国家的1成。所以我们主张:
◆应处罚获利第三者
一、我们反对性交易是一种职业,更反对「性产业」。
二、我们要求政府应严禁与性交易相关之所有公开招揽的讯息与行为。
三、我们坚持因性交易而从中获利的第三者需被处罚,如此方能杜绝任何形式之
性剥削行为。
四、我们了解多数卖性者皆因经济匮乏选择从事性交易,所以我们主张不处罚卖
性者,但不赞同其工作权。
五、我们主张嫖客应上辅导课程及罚锾,课程相关费用由嫖客支付,拒上课者应
加重罚锾之金额。
六、政府应提出友善妇女的福利及就业政策,以避免妇女在选择匮乏的情况下从
事性交易。
七、政府应重新检讨性别平等教育及人权教育目前施行成效,并提出具体之改善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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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0.252
※ 编辑: pur 来自: 61.224.40.252 (06/14 17:51)
※ 编辑: pur 来自: 61.224.40.252 (06/14 18:11)
1F:→ barbmarco:除了耻笑也不知道可以跟这位纪惠容表示甚麽表情. 06/1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