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新闻]性侵犯缓刑 法官:他对科技贡献很大
时间Fri Apr 17 11:50:52 2009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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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65.136.184
: → Kasheran:「合议庭为此也从中劝谕双方,希望彼此能圆满好聚好散」 04/16 16:10
: → Kasheran:「但被害人坚持案发时,2度被迫遭到性侵,所以法官依法 04/16 16:11
: → Kasheran:论法」....中国时报写法是一个问题,然而自由时报这里指 04/16 16:11
: → Kasheran:出的就很像过往家暴案件里 家事被认为是私领域或两人的事 04/16 16:12
: → Kasheran:无论是警方或法院都想扮演和事佬之角色,然而更多问题被 04/16 16:13
: → Kasheran:掩盖,当然某些受害者太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或家丑不外扬 04/16 16:14
: → Kasheran:造成外人很难介入或能更深层地解决这类情感或家庭纠纷 04/16 16:14
: → Kasheran:当然我关心的东西无法从一两个个案解解决就是了 以上 04/16 16:16
大部份法官都会劝和解,不管是怎样的案子
尤其是告诉乃论罪,和解若成,案子撤回法官就没事了
但就算是非告诉乃论罪,法官还是会劝被告说和解可以轻判
不过即使和解就算成立,案子还是不能彻回
要劝到多少看法官的心意,有人只是提一下罢了
本案是强制性交罪,属非告诉乃论罪,双方和解成立
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完,判决书还是要长篇大论的写
和不和解对法官没多大好处,被害人不和解法官也没差
反正案子还是要审
: 推 Kasheran: 另外,自由时报没有写出判缓刑之理由,那是否就要阅读 04/16 16:25
: → Kasheran:中国时报的内容,那被认为断章取义的判决理由才可能是 04/16 16:26
: → Kasheran:判缓刑之理由吗? 不然反过来说我在自由时报没看到可作为 04/16 16:26
: → Kasheran:缓刑理由之报导,这样是否也是一种报导断章取义,透过排 04/16 16:27
: → Kasheran:除与筛选,然後呈现一片和谐? 若是这样感觉中国时报其实 04/16 16:27
: → Kasheran:也满符合部分真实啊,甚至还更激进。 04/16 16:27
: → Kasheran:(抱歉我应回文的,阅读困难请包涵) 04/16 16:30
缓刑规定在74条,你觉的科技云者可以用那一款
在我看来半款都没有
中国抓些没影响的,就是在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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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5.136.171
1F:→ Kasheran: 一切按法院与法律规矩来 04/17 12:11
2F:推 reke:还满妙的文化啊 半款都不适用的理由也要写来凑字数 XD 04/17 16:37